机构“红顶中介”问题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技术、管理服务机构: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红顶中介’治理‘再监督’”课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省安监局定于6月上中旬组织对全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红顶中介”问题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提纲印发你们,请根据调研提纲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省局将成立调研督查组分赴有关市县进行调研。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调研报告,请于6月15日前报送省安监局监察室。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调研报告报送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含电子版: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明华,电话:027-87261665。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调研报告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含电子版: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黄敏锐,电话027-87365060。
根据相关要求,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1月,全省安监系统将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活动,具体部署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监管部门“红顶中介”问题调研提纲
2.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红顶中介”问题调研提纲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4日
附件1
监管部门“红顶中介”问题调研提纲
一、主管部门落实规范和促进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所属或管辖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脱钩,解决“双重法人”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主管部门对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实行限额管理、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服务;把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当成“小金库”,在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等问题。
三、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市场中介服务,在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党员干部在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公职人员勾结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索贿受贿等问题。
四、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无政策法规依据设立、无主管部门审批、无独立财务;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一个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拆分成多个环节等问题。
五、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或以“协会”、“学会”名义违规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
六、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
附件2
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红顶中介”
问题调研提纲
一、从事中介技术、管理服务的事业单位、企业“双法人”登记,既行使政府职能,又从事有偿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接受指定服务。
二、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名义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或以欺骗手段到生产经营单位招揽业务。
三、利用向监管部门或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技术、管理服务机构介入,抢占技术服务业务市场,搞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
四、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勾结公职人员套取国家资金。
五、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无独立财务,搞“账外账”。
六、公职人员在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