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发放须抓好源头和结果
“自2013年到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在7月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最高检还发布,从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7月22日《法制日报》)。
扶贫,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政策扶助,而涉农扶贫,则可以认为是对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实施的一种定向资助。然而现实中,一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有权经办涉农扶贫款的干部,将此视为一块唐僧肉,有的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直接破坏和影响了涉农扶贫政策落地。这种现象在有些地方已经到了触目惊心、不能容忍的地步了。
涉农扶贫的特点,是逐层逐级审核发放,涉及的农户群众广,资助的金额不多,调查发放的工作量较大。而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是小官涉贪现象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该领域犯罪总体呈现出易发多发的态势。处理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是涉农扶贫问题事后工作的延续,关键问题还出在涉农扶贫工作上。所以,应针对涉农扶贫特点和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特征,对涉农扶贫作出具体规划。
涉农扶贫应当从盯住扶贫款的发放开始,抓两头、重核查、严追责,盯住涉及涉农扶贫的各级各个岗位和人员,做实、做细涉农扶贫工作。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处于高位徘徊的状态,与涉农扶贫重资金计划安排,轻事后检查处理有直接的关联。抓两头,就是抓涉农扶贫资金发放的源头和结果。抓源头,涉农扶贫的种类不只一种,在资金发放时,都应有具体章程、目标、计划,从源头上堵住涉农扶贫资金发放的漏洞;抓结果,就是要跳过中间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直接到涉及的农户家中进行调查核实。这项工作,最忌逐层下达任务,层层落实看似十分有效,实际上无法避免上下联手作案犯罪。只有跨过中间层,才能做得实,了解得细,摸得真。
涉农扶贫的目的,是帮助农村中需要扶助的农户走出经营和生活的困境,由于具体事务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来做,那么人的问题仍然很重要和关键。盯住涉及涉农扶贫的各级各个岗位和人员,既要讲清扶贫政策,也要严肃涉及贪污、侵吞、扣留涉农扶贫资金的责任。而即使讲清利害,明确处罚手法,也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就需要依纪处理、依法惩罚,决不能心慈手软。只有每一个人能觉察到涉农扶贫款坚决不能动,涉及涉农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才会逐渐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