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不得指定具体项目

02.11.2016  14:05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保规划项目与本县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翔实具体,分年度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等,做到可操作、可考核。

  各省要指导贫困县依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加快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对统筹整合的所有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各省在收到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