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明确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05.05.2015  12:48


  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林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以神办发[2015]41号文件印发了《神农架林区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将稳定解决1000户30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对全区67个行政村开展全履盖驻村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全区今年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目标。

  2015年,神农架林区扶贫开发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扶贫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林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思路,大力实施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双轮驱动”战略,切实提高扶贫开发水平,不断促进神农架林区农业转型、农民增收。坚持实行脱贫目标化、解困清单化、施策分类化。紧扣5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3个老区村产业发展、条件改善和农民脱贫主要目标,认真落实林区党委、政府“1”号文件精神,巩固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突出片区规划实施和精准扶贫机制创新,加大对产业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扶持力度,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年”和“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精细化监管,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和部门驻村帮扶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神农架林区秦巴片区扶贫攻坚规划实施及政策争取工作

        (一)做好规划。重点抓好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规划的年度任务实施。

        (二)落实政策。将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推进秦巴片区扶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落实到行业、部门、项目,争取将神农架林区纳入国家秦巴片区扶贫攻坚范畴、争取国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林区更大支持.各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加强与省主管部门对接,确保政策衔接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将片区扶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巩固部门驻村帮扶成果,深入实施精准扶贫

        (一)切实推进精准扶贫,实现脱贫目标化。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林区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工作的重要安排和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严格实行部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强化帮扶责任、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举措,按期完成脱贫目标。

        (二)分类施策,注重实效。对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到户扶持,对缺智贫困户实行能力培训,对无任何发展能力的贫困农户,实行民政救济和扶贫帮困两项制度衔接,确保其住有房,穿有农,吃不愁。通过分类施策,差异化帮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发展瓶颈和实际困难,用真情实意、真金白银与贫困群众“结穷亲”。

        三、进一步把握重点,努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

  大力实施5个重点贫困村、3个老区村整村推进扶贫,对每个重点村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整合其他涉农资金不低于200万元,重点加强种养产业和贫困户生产发展扶持,兼顾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按照“一品一企一策”发展思路,科学确定乡镇布局,加快推进以蔬、畜、茶、果、蜜、药、菌、渔、林等为重点的生态产业基地建设,培养种养大户、鼓励引导中等发展户、重点扶持贫困户,帮助贫困家庭“换穷业”。

        四、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实施,认真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推进贫困家庭脱贫能力建设

        对缺智贫困户实行雨露计划技能培训,力争每个贫困家庭逐步有一名致富明白人.引导和鼓励贫困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提高就业技能.根据贫困户需求继续抓好短期技能培训。力争完成“雨露计划”年度技能及转移培训200人次,加强资金使用和兑付监管.完善信息化申报手段,简化补贴对象认定程序,提高补助标准,帮助贫困户“拔穷根”。

        五、进一步做好扶贫搬迁及生态移民搬迁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农户参与、市场调剂”原则,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前提下,对居住环境恶劣、资源匮乏、影响生态而难以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整合资金资源,创新安置模式,落实移民计划,实行政策叠加,完成60户扶贫搬迁和150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配套相关基础设施,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根据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和贫困程度,对搬迁贫困户实行差异化补助,帮助贫困户“挪穷窝”。

        六、进一步给予扶贫信贷贴息优惠,确保贫困农户发展所需

        对全区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通过发展有还款能力和评定为较高信用等级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用于产业发展的5万元内信用贷款,实行全贴扶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旅农林企业等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种养、加工及旅游产业的较大数额信用贷款可实行部分贴息扶持,促进全区农产品销售及农村贫困剩余劳动力转移,助推旅游扶贫。

        七、进一步加大“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审上报对接力度

        扶贫、发改等部门要深入贫困乡村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开发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编制“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并把扶贫开发规划纳入全区“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期编审上报并对接落实.

        八、进一步开展社会帮扶工作,着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一)严格落实—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抓落实、严监管、促规范的责任机制。

        (二)积极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加强与国家、省直有关定点扶贫单位联络协调,争取对林区更大的支持。

        (三)建立驻村帮扶过程管理和考核机制。对林区各单位在“三万”活动和驻村帮扶工作中投入的资金及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优表先。

  (四)充分发挥企业和社团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为贫困村发展出谋划策、开发资源、引进技术、创新产品、培养人才。

        (五)建立贫困户清单化管理和脱贫销号机制。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到户、项目扶持到户,基地带动到户、能人引导到户、合作组织联动到户,实行脱贫一户,销号一户,返贫一户,建档一户,并及时更新扶贫信息网络.

        九、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筛选和资金监管

        (一)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省扶贫精细化管理6个《实施办法》和扶贫资金使用、监管、验收、管理规程。对省下达的资金计划,坚决做到不折不扣用于乡(镇)村、组和贫困农户项目。

        (二)坚持择优确项。必须坚持从已建村级项目库中择优选取扶持项目,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行文上报,扶贫部门逐一核实报经林区政府审批后,报省扶贫办备案实施。对批复实施的项目及资金上墙、上栏、上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坚持制度化运行。严格项目法人制度、较大资金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实施保证金制度和竣工验收报帐制度,严格扶贫绩效考核,从根本上防范扶贫资金被截、挪、贪、骗现象。

  (四)加强督办检查。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区各乡镇年度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者严肃追责。

        十、进一步加强宣传,严格扶贫绩效考核奖惩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要求以及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扶贫、关心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和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深入乡(镇)村组,对各部门、各乡(镇)落实驻村帮扶责任、计划、举措、效果等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挖掘典型,定期通报,年底严格奖惩兑现,切实强化各部门和乡(镇)扶贫责任担当。

        十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抓好扶贫部门自身建设

        (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林区“十条细则”,认真加强扶贫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扶贫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律己意识、服务意识。

        (二)强化政策业务学习。有计划地开展扶贫干部政策业务培训和贫困村干部能力培训,努力提高扶贫人才和队伍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

        (三)加强部门自身建设。认真加强扶贫系统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才培养、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促进扶贫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