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扶贫办简报(2016)第42期
●省移民局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联合出台贫困移民脱贫
攻坚新举措
●省旅游委:推动建立社会参与旅游扶贫新机制
省移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联合出台贫困移民脱贫攻坚新举措
我省建档立卡贫困移民人口18.9万人,为确保到2019年水库移民与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近日,省移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贫困移民脱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鄂移〔2016〕6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贫困移民脱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建档立卡的移民贫困村和移民贫困人口为重点扶持对象,以移民贫困村为单元,编制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制定逐村、逐户、逐人帮扶工作措施,增强帮扶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形成贫困移民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在帮扶资金保障上,设立贫困移民产业发展、特困移民救助、贫困移民子女教育资助等专项资金,明确国家及省级贫困县的贫困移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每年不少于切块资金总额的30%,非贫困县不少于20%,同时,允许各地将历年移民人口自然核减形成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贫困移民脱贫工作。
在贫困移民户的帮扶措施上,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产业发展扶持项目采取直接补贴、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保险保费补贴等方式予以扶持。直接补贴以贫困移民户为对象,补贴标准可达到总投资额的50%。二是加大贫困移民实用技能培训力度。确保2018年前所有贫困移民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能。对贫困移民参加中高级技能培训,在落实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提高50%比例予以补助。三是实施特困移民救助、资助政策。特困移民因大病治疗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贴后,不足部分由特困移民救助专项资金解决。贫困移民户适龄子女,可享受3000-5000元的专项资金资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移民,除按规定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部门救助外,每年从特困移民专项救助资金中给予5000元特困救助。
在贫困移民村的帮扶措施上,按照每村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安排,用于贫困移民村村庄绿化、亮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境整治项目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省移民局供稿)
省旅游委:推动建立社会参与旅游扶贫新机制
省旅游委通过实施“旅翼”旅游扶贫工程,创新旅游扶贫机制,组织城市社区帮扶建档立卡的旅游扶贫村,动员全省重点旅游企业对口帮扶贫困地区,争取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旅游扶贫工程,积极推动建立社会参与扶贫的新机制。截止目前,全省旅游部门已完成结对帮扶贫困村33个,帮扶贫困户8875户,对口帮扶贫困人口38341人,带动扶贫综合投入超过60亿元。
一、建立旅游企业公益扶贫机制。通过旅游行业协会平台,号召和组织全省重点旅游企业,帮扶周边的旅游扶贫重点村、重点户。目前已有600多家旅游景区、农庄、民宿和农家乐等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对扶贫对象进行帮扶,如企业吸纳周边和附近的贫困村民直接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村民或创客进行创业,对当地村民进行生产技能、营销技能、服务技能、服务礼仪和服务意识培训,企业通过直接投资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完善贫困地区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及整治当地生态环境等措施,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建立“城市帮扶乡村”的社会扶贫机制。组织城市有爱心的旅游消费者、旅游志愿者参与旅游扶贫。如发动武汉市南湖、百瑞景、梨园医院等社区与贫困村结对帮扶;争取社会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旅游扶贫,募集慈善资金和物品金额共计50多万元。发动企业家开展项目扶贫、结对帮扶。邀请京东到家、“楚天e购”、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万达新航线等一批知名企业,与当地政府和企业开展项目合作,与贫困村进行对口帮扶。
三、建立“旅游+互联网+扶贫”机制。省旅游委积极推动,村游网、携程网、途牛网、京东到家、华农“耕读公社”等联合发起,成立了湖北乡村旅游电商联盟,启动“旅游+互联网+扶贫”工程,搭建乡村旅游电商平台,为旅游业主和乡村旅游电商联盟成员单位牵线搭桥。电商联盟组成讲师团,已在大别山和武陵山开展了多场乡村旅游电商的培训和对接活动,近千名乡村旅游业主参加,带动当地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效果明显。(省旅游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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