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扶贫办简报(2014)第19期

20.01.2015  21:56
 

    总第三十五期

  

  

  ●襄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约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较严重县市

  ●十堰市扶贫办“八个一”扎实推进建档立卡工作

  

  

  襄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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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襄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襄发〔2014〕17号)。这是襄阳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办25号、省委12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了襄阳市以改革创新为工作动力,以脱贫致富为工作目标,以“三位一体”为工作格局,以精准扶贫为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行动表和路线图。

      一、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定点帮扶机制。一是开展单位驻村帮扶。实行党政机关、驻襄部队、中省驻襄单位、人民团体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包村制度,市、县、乡三级联动,确保每个贫困村有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对象不稳定脱贫,帮扶工作不脱钩。二是开展干部联户帮扶。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驻点村中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因户施策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规划。三是开展领导联乡帮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市级领导分别联系三个重点县的贫困乡镇,帮助出思路、解民忧、壮产业、惠民生、夯基础。四是开展区域协作帮扶。每个重点县确定2个重点贫困乡镇,安排经济实力强的高新、枣阳、襄州分别对口支援一县内的2个重点贫困乡镇。五是开展社会参与帮扶。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开发,自愿选择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

      二、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一是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全市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动态管理。二是坚持专项扶贫、社会扶贫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规划和具体扶持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三是健全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机制。四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贫困农户的具体需求,加大“雨露计划”实施力度,实现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全覆盖。

      三、改进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一是改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将财政专项扶贫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精准扶贫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强化县级统筹,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向贫困村倾斜。改革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直接用于扶贫对象。改进资金分配办法,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结合起来。改革资金使用和投向,建立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着力发展适应市场的特色产业。试点探索专项扶贫资金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股份参与到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组建。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二是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完善县以下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引导扶贫对象积极主动参与资金项目管理。

      四、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信贷投放规模,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电话银行“三个全覆盖”工程,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扩大小额信用贷款规模。探索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新机制。探索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预期收益、宅基地使用权、住房等作为抵押物开展金融信贷活动。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完善扶贫贴息政策和办法,扩大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规模。扩大贫困村生产互助金覆盖面,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

      五、大力扶持致富产业。一是发展特色产业促增收。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重点支持南河流域片区“中国有机谷”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种养业和加工业,大力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其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发展乡村旅游促增收。依托贫困地区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结合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名镇名村,发展一批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旅游产品。

      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实施村级道路畅通工程、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强教育扶贫、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建设工作。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约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较严重县市

      

      2014年8月22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在省扶贫办机关会议室联合对2012—2013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较严重的麻城、罗田、五峰、郧西、利川等五个县市的政府分管扶贫领导、财政局和扶贫办负责人进行约谈,省财政厅副厅长黄明、省扶贫办副主任柳长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省审计厅关于五个县市2012—2013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各地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同时,对整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反映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黄明副厅长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而又严肃的要求。黄明副厅长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力推进整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坚决执行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将整改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事范围。应严格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对照审计线索清单,逐条无条件开展整改。要严肃追究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及违法问题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严重县市财政局的分管副局长和联系扶贫的工作人员要作调岗处理。同时,各地应以此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为警示,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健全机制等各项工作,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整体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柳长毅副主任做总结讲话。柳长毅副主任指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各级政府为支持农村贫困人口发展生产、促进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重要民生资金,政策性极强,各地应从守纪律、讲党性的角度出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从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入手,对症下药,分类整改。应认清法制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高压线”的理念,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克服“马虎主义”思想,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抓好信息平台建设,打牢精准扶贫基础。通过实行“精准化、处方式”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扶贫开发工作顺利推进。

      

      

      

      十堰市扶贫办“八个一”扎实推进建档立卡工作

       

      十堰市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采取“八个一”的形式,加强宣传,加大督办力度,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稳步推进建档立卡的工作格局。

      一是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为了宣传建档立卡工作,市扶贫办印发了15000份《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并将宣传信发放到各县市区的每个村组,基本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

      二是组织一次现场观摩会。6月10日,市扶贫办在张湾区柏林镇白马山村召开了贫困人口民主评议现场观摩会,该村民主评议小组共有23名评议代表,包括村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评议代表畅所欲言,整个评议过程公开透明。各地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坚决杜绝“漏评”、“错评”、“人情评”、“关系评”,把真正的贫困户找出来,评出来。

      三是参加一次政风行风热线活动。7月31日,市扶贫办参加了由十堰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开办的舆论监督性节目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向广大听众系统介绍了建档立卡工作,并认真解答了部分贫困群众的疑问。

      四是开展一次答记者问活动。市扶贫办在8月1日的《十堰日报》与8月3日的《十堰晚报》专题组织了《开展精准扶贫  确保真正脱贫》的答记者问活动,详细介绍了开展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应注意的问题、关键环节等,系统宣传了建档立卡相关政策和要求,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是组织一次电视专题报道。市扶贫办与十堰市电视台密切合作,组织开展了“双包双建双带双促在行动”系列报道,通过鲜活的典型案例,有效宣传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该系列报道在十堰新闻联播连续播出,有效提高了建档立卡政策的群众知晓率。

      六是开展一次暗访督办活动。7月15日至23日,市扶贫办组织4个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23个乡镇26个村建档立卡情况进行了暗访,印发了暗访通报。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市扶贫办近期将组织工作专班,对部分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办,督促认真整改到位。

      七是制定一个考核办法。为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质量和进度,市扶贫办制定了《十堰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详细的考核评分表,对各县市区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并明确了相应的奖惩措施。通过加大考核力度,调动各地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是安排一笔工作经费。为做好全市建档立卡工作,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确定了专人负责,各地安排建档立卡专项工作经费,目前全市已安排129万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印制建档立卡相关材料、采集贫困户信息等,做到专款专用,为建档立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