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扶贫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扶贫开发保驾护航
8月25日,黄冈市纪委第八检查组在市监察局副局长王小刚带领下到市扶贫办检查2014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方荣关于2014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对该办党风廉政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相关要求。
上半年,市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扶贫业务工作和机关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抓不懈、合力推进。
该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落实好监督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做到扶贫业务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该办坚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方荣同志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了廉政专题党课,组织干部及其家属参观了鄂东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在机关,通过干部夜校及每周五办公室集中学习时间,组织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在全市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支部书记培训班上,邀请市纪委领导讲解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在全市扶贫办主任会上,方荣同志经常强调县市区扶贫办一把手要坚持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好主体责任,在履行扶贫职能工作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
该办重点强化了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了机关工作、财务管理、党组议事规则等19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依法办事、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制作了扶贫项目流程图,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项目审批制、合同制、公示制和验收制,不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通过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制度上有约束,组织上有保障,工作上有监督。
该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严肃工作纪律,大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办认真征求意见,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机关作风风清气正。
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工作尽职尽责,机关面貌风清气正,扶贫实效进一步提升。该办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记集体二等功。上半年,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6月底,全市共计解决了5.3万贫困人口脱贫,新建和改扩建特色产业基地7.5万亩,完成和实施扶贫搬迁379户、1516人,“雨露计划”完成培训4000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