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15年机关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扶发〔2015〕1号
各处、发展中心、培训中心:
现将《2015年机关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2015年省扶贫办机关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省扶贫办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扶贫核心价值理念,继续秉承“服务决策、强化管理、为人记功”的职能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转作风、强责任、重落实、提效能,推动机关工作再上新水平,努力在湖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抓好机关党建与作风建设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将学习贯彻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推进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时间、任务、措施和目标“四落实”。创新党建工作载体,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抓好湖北干部在线网上学习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综合处、机关党办牵头,各处、直属单位)
2.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以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为载体,抓机关、带系统,进一步激发机关和全省扶贫系统干部踏实肯干,务实奉献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党章》、各项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认真细致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把办领导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活动常态化。(综合处、机关党办牵头,各处、直属单位)
3.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扶贫办二十条实施细则,厉行“三短一简一俭”,提高工作效能,以优良的作风服务基层。扎实开展新一轮“三万”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三级联动”调研、领导联片和机关干部联村活动。做好目标责任制、党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各项争先创优工作。(综合处、机关党办牵头,各处、直属单位)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权力运行中的各项规定,切实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纪检监察落实监督责任。年初,办党组与各处、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综合处、机关党办、纪检监察)
5.做好廉政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好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打造以集中教育、专题教育、节庆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任前谈话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链”。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综合处、机关党办、纪检监察)
6.加强廉政工作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扶贫项目监管,严格落实《湖北省专项扶贫项目监管指导意见》、《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采取竞争方式确定重大扶贫项目,省市县三级扶贫部门依据职责落实扶贫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扶贫开发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党组对党员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开展经常性督查和每月1次的明察暗访活动,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综合处、机关党办、纪检监察、计划财务处)
三、实施扶贫开发“双轮驱动”战略
7.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创新。继续推进贫困县市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六项改革”。着力解决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脱节的问题,探索精准扶贫实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工作路径,做好建档立卡数据动态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办,研究完善直扶到村到户到人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组织动员、项目监管、资源整合、分类管理、市场引导、考核评价等机制。加强对县市开展创新扶贫开发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处、直属单位)
8.认真编制“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组织扶贫开发重大课题研究。督促第三方高质量开展完成“十二五”全省扶贫开发规划评估和4个片区规划中期评估。配合省发改委精心编制全省“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督促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编制“十三五”行业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法规处、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
9.全力推进片区扶贫攻坚工作。督促和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在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时对片区予以倾斜支持,并争取片区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部委“十三五”规划。围绕“十项重点工作”明确牵头责任、协调责任、落实责任,加大检查督办力度。推进恩施市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钟祥市柴湖镇振兴发展、龙山来凤经济协作区、丹淅生态协作区、大别山旅游共建示范区等试点建设。(开发指导处)
10.努力实现脱贫奔小康试点提质增效。督促各试点县对照规划目标,查漏补缺,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力度,督促省直部门落实行业支持政策和定点帮扶项目资金。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结硬账活动,组织对各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和专项支持政策、定点帮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对试点实施七年的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估,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基本经验,为片区攻坚提供借鉴。(社会扶贫处)
11.着力培育精准扶贫的“1+3”品牌。加强整村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整村推进的减贫效应。推进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完善信息化申报手段,简化补贴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健全雨露计划扶贫效绩考核评估制度。创新小额贷款担保联保机制,探索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与互助资金整合使用办法。实行差别式补助,并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效整合搬迁项目,创新安置模式,帮助贫困户“挪穷窝”。(开发指导处、老区建设处、计划财务处、培训中心)
12.着力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开发格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中直驻鄂定点帮扶工作。制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落实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相关支持政策和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创新市场主体扶贫方式,探索委托包干脱贫模式。扎实做好“扶贫日”活动。(社会扶贫处、政策法规处)
13.切实加强考核监管。制订贯彻落实中组部、国务院扶贫办《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修订完善《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扶贫项目检查验收。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湖北省促进老区发展条例》,开展“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发指导处、老区建设处、社会扶贫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
四、深化组织人事工作改革创新
14. 加强人事劳资工作。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完善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程序,切实破除唯票、唯分、唯年龄倾向。积极采取机关干部轮岗、基层挂职锻炼、参加培训等形式,多途径培养锻炼干部,提升履职履责能力。认真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任用、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等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综合处、计划财务处)
15.做好机关老干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坚持每月集中学习日制度。创新组织形式,依据年龄段分组开展不同类型的文娱活动,切实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综合处、机关党办、计划财务处)
五、提高机关政务服务质效
16.规范机要文秘管理。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保密要害部位管理。整理年度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并数字化,认真编研档案成果,把“死档案”变为“活资源”。坚持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廉洁性制度评估、意见征求、专家咨询和集体讨论等规定程序,实行公文错情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升以文辅政质效。加强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建设机关局域网办公平台,做好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强力推行办公自动化、无纸化、信息化。(综合处)
17.狠抓督查督办促落实。严格落实“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会不超时、首办担责”要求,建立目标式跟踪落实制度,加强沟通衔接,规定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坚决做到有布置就要有检查、有决策就要抓落实、有交办就要有回音,力争办文零差错、办会零疏漏、办事零失误。(综合处)
18.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公开内容,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行政权力服务事项要求,建立清单动态发布。通过扶贫网、扶贫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充分反映重要会议、活动和决策内容,解读扶贫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19.着力创建法治机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规办事能力。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落实信访责任制。(各处、直属单位)
六、提升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水平
20.加强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抓好机关政务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推进“无烟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机关公车改革,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改善机关办公环境,逐步更新办公设施。(综合处)
21.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项文体、公益和主题活动,组织安排年度体检、妇检,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综合处、机关党办)
22.严格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年度预决算编报与管理工作,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推进,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政策性福利。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预算坚持网上公开,提升机关预算资金绩效。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狠抓机关会务、接待、差旅报销、办公文印等财务支出制度落实。(计划财务处、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