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伤员急需手术抢救 医生代为签字自担手术风险

06.11.2015  10:57

  医生为患者手术前,需经过家属签字同意,这是惯例,也是减少医患纠纷的必要屏障。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一名普外科医生,在找不到家属的情况下,毅然代替家属签字,使得手术尽快施行。前日,病人康复出院,并给医院送来一面锦旗,对医生表示感谢。

  来自十堰的张吉(化名)今年25岁,在武汉打工。9月3日早上,他在武昌徐东附近一间公厕洗手时,突然被人用长刀刺穿腹部,当即倒地四肢抽搐。幸好一名路人发现,拨打120将他送到了中南医院。

  接诊张吉的是该院普外二科副主任医师谢友利。据他回忆,张吉送到医院时已是休克性血压,而且血压持续下降,心率很快,浑身苍白湿冷,医护人员为其迅速进行输液、抗休克治疗,并做好术前准备。

  “患者腹腔内大出血,心跳骤停,必须立即手术。”谢友利说,时间不等人,但患者意识不清,身上没有手机,一时无法找到他的家属。谢友利一边让同事向领导汇报,一边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备注“家属联系不上”。“救人要紧,如果手术中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我承担!

  由于张吉的腹腔血管、结肠多处破裂,手术中输血近5000毫升,相当于全身血液换了一遍。好在一切顺利,手术结束后张吉转危为安。手术开始后半小时,张吉的表哥才赶到医院,得知抢救经历后连连道谢。

  武汉楚盾律师事务所项永斌表示,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但即使有法律保障,谢友利的做法仍顶着巨大的压力和风险。外地曾出现在家属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紧急手术,手术失败后家属把医院告上法庭的案例。“当时一心救人,没有考虑太多。”谢友利坦言,自己从医22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特殊情况。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