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介绍情妇与恋人成闺蜜 联手情妇诈骗恋人房产

06.11.2015  10:57

  江苏男子颜某通过QQ认识武汉女子夏某后,以谈恋爱结婚名义入住夏家。而后将情妇卢某以“表妹”身份介绍给夏某并成为其“闺蜜”。最终,颜某联手卢某鼓动夏某卖房,并将其卖房款悉数骗走。昨日,硚口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颜某判刑15年,对卢某判刑6年5个月。

  颜某今年38岁,2013年7月,通过QQ认识夏某后,随即展开热烈追求。颜某来汉住在夏家,不久,便将“表妹”卢某介绍给夏某认识。很快,卢某成了夏某的“闺蜜”。期间,颜某编造多种理由,骗取夏某钱财共计14.4万元。

  2014年1月,颜某以做生意为由,要夏某变卖房产为其提供资金,还说生意做起来后就和她结婚,重新买新房。见夏某有些犹豫,“闺蜜”卢某则不停劝说。于是夏某将房产变卖,将房款63万元交给颜某。颜某立即给卢某买了小轿车和金项链,还为卢某偿还债务。

  2014年8月9月,颜某卢某被抓获归案。两人落网后,夏某才知卢某是颜某的情妇。法院查明,颜某以征婚的名义骗了4名女子共计95万余元,卢某则参与诈骗夏某案。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