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香肠老鼠笑纳大半 快递公司赔偿300元

02.03.2015  14:21

  春节前,家住京山的张女士给住在广州的亲戚快递香肠,没想到广州的亲戚收货时发现,香肠几乎被老鼠吃光了。近日,经过京山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调解,快递公司赔偿张女士损失300元。

  1月27日,张女士通过京山城区某快递公司寄送3箱香肠、腊鱼等食品给广州的亲戚。2月1日,食品送达广州,张女士的亲戚在收货时发现,其中一箱香肠的外包装有一个大洞,包装内的香肠被老鼠吃掉了一大半。

  得知这一情况后,张女士找到该快递公司索赔,但快递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张女士来到京山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京山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介入调解。工商调解人员向快递公司负责人宣讲了新《消法》:“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经调解,快递公司负责人现场向张女士支付了300元赔偿款。(通讯员薛旭东 安常夏 记者熊玺)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