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

10.03.2017  20:33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充分展示我省职工在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中的风采,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以劳动托起中国梦,省总工会决定从4月中旬至5月底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国梦·劳动美·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紧密结合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五一”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主旋律,大力讴歌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全省职工团结奋进的强大正能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一是集中做好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大会的宣传工作,号召广大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造,为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大力宣传中央和省领导在五一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做好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激发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众志成城共筑中国梦。三是扎实选树劳模工匠先进典型,讴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让学习劳模工匠、争当劳模工匠在全社会热起来、响起来。

2、组织策划劳模工匠事迹报告活动。省总工会将组织劳模工匠巡讲活动,到有关地方和企业巡回报告。各级工会也要组织劳模事迹宣讲活动,做到劳模精神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机关,充分展现我省工人阶级诚实劳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同时开展座谈会、现场体验、视频展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近距离接触、感受劳模工匠精神,力争打造“荆楚工匠”群星效应,推进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各级工会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演讲比赛、读书征文、书画摄影、体育比赛等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新时期工人阶级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全社会掀起学劳模工匠、比创新贡献的热潮。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联动宣传。“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工人阶级的节日,既是集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也是传播工会新作为、唱响工会好声音的良好契机,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同时,要注重资源整合,实现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大宣传格局。要运用好主流媒体以及工会网站、微信、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阵地,也要运用好各系统各单位的网站、微信、宣传橱窗等“微宣传”阵地联动宣传,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宣传格局。

2、突出主题,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主流传统媒体,开设“劳动者风采”专版或专栏,创新运用H5、直播等新媒体形式重点宣传一批劳模工匠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要坚持“三贴近”原则,重点聚焦一线职工,深入挖掘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担当,讲好劳模故事、传播劳模精神,同时大力宣传工会组织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典型事例和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

3、及时总结,持续推动。要对学习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有关工作进行及时总结。请各地各有关工会于5月20日前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到省总宣教部。省总宣教部拟将各地各单位宣传亮点汇编成册,作为劳模精神的再宣传,并将开展宣传的情况作为2017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的考核项目。联系人:谢文哲,联系电话:027-88738040,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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