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扶贫事业

06.11.2014  10:33
日前,竹溪县政府出台《统筹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财政贴息资金向精准扶贫倾斜,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精准扶贫项目,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竹溪县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实施,鼓励发展、拉动投资,强化监管、禁止重复贴息”的原则,统筹管理财政贴息资金项目,主要包括财政扶贫企业贴息、扶贫到户贴息、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贴息、技术改造贴息、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粮油精深加工贷款贴息、扶贫担保基金贷款贴息等。

办法》规定,该县农户扶贫贴息贷款额度为每户每年不超过10万元,贴息年限为3年,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90%,第三年贴息80%;对于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贴息贷款额度为每户每年不超过50万元,贴息年限为2年,贴息50%。年带动贫困户脱贫达到10户以上的,给予全额贴息奖励。茶叶、中药材、核桃、畜禽养殖、魔芋、贡米、蔬菜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扶贫贴息贷款额度为每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贴息年限为1年,贴息50%。

竹溪财政采取直接到户“走明路”的方式贴息,即由银行按政策直接向企业、合作组织或个人发放贷款,按规定收取利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或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直达受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