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积极开展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15.09.2015 10:05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绩发〔2015〕10号)要求,为推进我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我厅积极开展2014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201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在前期已完成省财政厅指定的农村低保资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和项目引导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资金等4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为提高我厅项目绩效评价覆盖率,配合做好2015年厅民政项目建设督查工作,我厅再选取了养老机构、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补助、灾害紧急救援区域性仓储设施建设补助等2个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福彩助学经费、省级医疗救助资金等4个省本级项目,并选择省聋儿康复中心作为厅属整体绩效评价单位,委托厅绩效专家库专家开展独立评价。通过开展省财政厅指定项目和厅自行组织项目绩效评价,我厅2014年项目绩效评价率将达到51%。
同时,我厅结合2015年度全省民政工作重点,以及2015年预算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将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资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等11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经费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监控管理规模达到厅2015年预算项目支出的85%。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有利于及时掌握预算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查找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厅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规划财务处)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5.09.2015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