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起4年无法用 4个公厕的命运发人深思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罗序文 通讯员 董铭 黄小静
在荆州市西干渠路绿化带,4个公厕建起4年没人管,门框窗户、洗手盆等被盗,有的甚至连瓦都被揭。市民们看到公厕不能用,多次投诉。
4月28日,荆州市召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大会,此事作为典型案例在大会上被曝光。
四个公厕为什么建好4年无法使用?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部门。
建设方:建成后难移交
沙市区城投公司是厕所建设单位。公司副总经理朱霄介绍,这4个厕所是西干渠道路排水及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整个工程于2014年3月动工建设。
2014年12月,工程完工。沙市区城投公司向荆州市住建委申请验收,但对方不予受理。理由是:西干渠还有一段200米争议路段因涉及拆迁未能建设。朱霄解释,这段路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涉及荆州市国土局沙市分局房屋拆迁。沙市区政府已上报荆州市政府,将另寻方案解决。
工程不验收合格,厕所移交不出去,出现了管理真空。时间一长,厕所设施就被盗了。
2015年11月,沙市区政府向荆州市住建委发函,申请对西干渠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市住建委回复,因争议道路建设未能完成,暂不具备验收条件,建议把200米争议路段地下管网建好后申请验收。
2016年4月,沙市区城投公司将200米争议路段地下管网建好,沙市区政府再次向荆州市住建委申请验收。同年7月,市住建委同意对西干渠项目进行验收,确认合格。
此时,距离厕所建好已有一年半。期间,厕所两次被盗,沙市区城投公司为迎接验收,两次维修。
管理方:养护一年才接收
2017年3月,沙市区城投公司准备将验收合格的西干渠绿化工程移交给荆州市市政园林部门。市政园林部门却提出:按规定,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需要养护一年,等苗木成活再与厕所等设施整体移交。
2017年8月,工程验收后一年养护期满,沙市区城投公司再次申请移交,市政园林部门还是不接收。理由是:4个厕所损毁严重,不少苗木都已枯死,达不到移交条件。
建设单位觉得十分无奈。朱霄说:“工程移交不了,公司管不了,市政园林部门又不管,厕所修了偷、偷了修,如此恶性循环,最终浪费的还是政府的钱。”
荆州市市政园林局绿化管理科工作人员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电话采访时强调,市政园林设施实行“建管分离”,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养护期必须满一年才能移交使用。
朱霄说,绿化公厕早在2014年底就已完工,迄今已近4年,远远超出一年养护期的规定时间。为了满足验收、移交条件,4年来,公司补了4次苗,修了4次厕所,多花60万元。
纪委:“官僚主义”在作祟
4月28日大会过后,沙市区纪委迅速组织专班,对西干渠公厕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责成沙市区城投公司在15日内修复好4个厕所,积极主动与市政园林部门沟通移交问题。
会后,沙市区城投公司立即开会整改,马上维修厕所、修补苗木。截至15日,4个厕所维修完成,所有设施安装到位,枯死苗木均已补栽到位。
同时,公司高层集体出动,到市政园林部门沟通,协商移交问题。市政园林部门积极配合,双方商定,这次维修完成以后,由市政园林部门先期派人管理厕所,苗木一年之后再进行验收。
西干渠厕所之争就此告一段落。
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尴尬结局?
沙市区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从办事流程上看,似乎没有哪家单位出错,都在按章办事。但相关部门没有站在群众角度、没有站在“办成事”的角度来推动工作。“各扫门前雪”,就是典型的官僚主义。
朱霄认为,主管部门可以实行“分类验收”,就像住建部门对道路建设进行容缺验收一样,市政园林部门也可以先对厕所验收,早点派人进驻管理,厕所就不会多次被盗,市民也能早日使用。
沙市区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作为中心城区,沙市区很多管理职能都上收到市级部门,协调不畅。西干渠4个公厕的尴尬命运多少说明了这一点。今后市区两级部门要多从群众角度出发,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多为群众做好事。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