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盼救灾补贴和贷款;盼重视内湖围垸堤防建设;盼开展灾害应急处置演练;盼查清问题总结教训——大灾后,基层干群有“四盼”

27.07.2016  15:39

  湖北日报讯  编辑同志:
  今年多次强降雨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我省普遍受灾,损失太大。
  笔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有四大期盼:
  一是受灾户特别是种植养殖大户,盼政府能为他们的灾害损失提供救灾补贴和贷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减轻他们的损失;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帮助他们抢种有市场能赚钱的农产品。以后,还要为农业种植养殖大户提供量身定做的农业保险业务。
  二是盼重视内湖围垸堤防建设。目前,长江大堤和干堤基本稳固,农村小水利工程建设也有所改善,但内湖围垸堤防仍然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堤防建设已严重滞后。有的堤防近5年内失修,有的湖堤窄得只能容一个人在上面走路,抢险时不但车子进不去,连人也转不开,在如此窄小的空间,根本无法展开有效的救援。一名基层水利干部反映,近5年每年向上级政府打报告要求对湖堤加高加厚加固。
  三是基层干部和基干民兵盼以后开展灾害应急处置演练。我省地处长江中游显要位置,又是千湖之省,防汛任务重。从这次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情况来看,基层干部及广大民兵中的大多数人对防汛救灾业务不熟,面对突发险情,有的处置不力,顾此失彼。因此,平时每年在基层干部及基干民兵中,要普遍开始一次包括防汛抗洪抢险在内的灾害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四是盼在表彰先进总结经验的同时,更应该查找这次防汛抗洪中暴露出的问题,总结教训。防灾胜于救灾,发现这次防汛抗洪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平时防汛中工作存在的纰漏,堵塞漏洞,避免今后工作重蹈覆辙,为减灾避灾打下坚实基础,对于今后的防汛抗灾和减灾避灾工作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读者  鄂州市先礼
  受灾群众可申请哪些补助?
  记者  杨麟  通讯员  吴弢  李伟
  据省民政厅统计,截至25日8时,入梅以来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已造成我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95个县市区2351.53万人次受灾,死亡98人失踪16人,紧急转移安置167.05万人次,需紧急生活救助78.5万人次;因灾倒塌房屋5.3万间,严重损坏房屋7.71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137.68千公顷,其中绝收524.3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07.02亿元。
  连日来,记者在黄冈、孝感和天门等灾区采访中发现,受灾群众普遍关心灾后可以享受哪些救助政策?为此记者采访了省民政厅救灾处负责人。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补助项目主要有: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资金,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针对群众关心的家中房屋因山体滑坡和强降雨倒塌,有没有补贴?省民政厅救灾处负责人解释,省民政厅整体原则是年底让受灾户住上新房,具体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必须是因灾倒塌的房屋,且严重损害不能居住。如一个家庭有两套房子,只要有一套能住,就不在救助之列,总之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为原则。
  暴雨导致许多地方农作物受灾,受灾群众担心今冬明春,家里没有收入,日子难过。该负责人解释,民政部门每年都会开展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由灾区县民政局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向受灾群众发放当年12月到次年5月的生活救助。
  此外,因自然灾害遇难的群众家属可领取抚慰金,标准是不低于5000元。凡是经过当地政府认定的因灾死亡人员均可领取。(载于2016年7月27日湖北日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