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金秋助学工作的通知

08.08.2018  05:3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深化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现就做好2018年金秋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制定助学措施

金秋助学活动是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重点项目。各级工会要切实增强做好助学工作的责任感,开展调查识别工作,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状况,对在读子女人数、助学需求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每户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金秋助学帮扶对象,统筹兼顾,因户施策,提高助学帮扶的针对性。聚焦深度贫困职工家庭子女,给予重点资助,强化资金的集中保障作用。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保障作用

发挥制度保障主渠道作用,实现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就业政策体系有效衔接。各级工会要梳理政府教育资助的政策规定,把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政策宣传到困难职工家庭。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情况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助学政策推介宣讲。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高校的沟通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加大对助学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形成多方联动的协作机制。

三、开展多元助学服务

各级工会要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和站点的作用,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问题,实现服务窗口常态化帮扶和金秋助学活动期间阶段性帮扶相结合,做好跟踪管理服务。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参观、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活动等形式,关心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品德培养。对农民工留守子女,提供更多的帮扶和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捐资助学、结对帮扶、对口资助等多种方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多元化帮扶服务。

四、实施阳光就业行动

各级工会要详细调查摸底本地区困难职工 (农民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就业需求,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毕业生规模、助学和就业帮扶需求等综合信息,分类制定助学与就业帮扶措施。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根据就业困难和未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五、严格助学资金管理

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的助学帮扶,严格预算申报制,今年助学的对象要向省总工会权益保障申报;严格落实助学标准,高等教育阶段每生每年按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发放,今年一般按3000—5000元/年的标准执行;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由省级工会按照生活支出状况确定标准,今年一般按3000元/年的标准执行。按全总要求,今年用于子女助学的中央财政资金,按每生每年不低于2835元的标准安排,同时要求各地配套相应资金。由于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已经实行先申报后拨付的办法,目前正处于申报阶段,请各地先期垫付。

六、扩大助学活动影响

各级工会要做好宣传工作,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助学完成学业的励志典型,营造关心支持金秋助学工作的社会氛围。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管好用好助学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要切实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各地总工会应于9月5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沿用往年格式)报送省总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匡载舟            联系电话:027-88738054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