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连片开发检查验收通知
鄂政扶函〔2014〕53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扶贫办:
为认真总结推广乡镇连片开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中彩项目”)中好的经验和作法,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益,省扶贫办确定,对2012年至2013年度启动的9个“中彩项目”和2013年度启动的16个老区、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对象
(一)2012年度启动的3个“中彩项目”建设单位:房县、英山县、巴东县。
(二)2013年启动的6个“中彩项目”建设单位:郧西县、长阳县、保康县、孝昌县、鹤峰县、团风县。
(三)2013年度启动的16个老区、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项目单位:江夏区湖泗镇、丹江口市盐池河镇、襄州区黄龙镇、兴山县高桥乡、远安县茅坪场镇、洪湖市瞿家湾镇、监利县程集镇、东宝区仙居乡、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安陆市王义贞镇、红安县永佳河镇、浠水县蔡河镇、崇阳县铜钟乡、随县草店镇、来凤县旧司镇、神农架林区木鱼镇。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是了解相关县(市、区)实施“中彩项目”和乡镇连片开发项目整体完成的情况和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总结好的做法,查找不足,为继续做好“中彩项目”和乡镇连片开发工作积累经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项目建设内容及完成进度情况;
2、中央或省拨付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县(市、区)市整合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3、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和项目工程管理的情况,项目相关资料建档情况;
4、项目建设效益情况;
5、项目监管及后续管理措施等其他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和省市联合检查的方法进行,项目县市项目自查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报告报省扶贫办老区建设处。在自查的基础上,省市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查看帐目、进村入户座谈访问、评价反馈等方式,对“中彩项目”和乡镇连片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每个“中彩项目”至少检查5个村以上,每村抽查3至5个农户。乡镇连片开发项目至少抽查2个村、3个农户,力求较全面真实地了解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工程建设完成质量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反映。
四、检查验收任务区分和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验收工作由省扶贫办和市州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省重点检查“中彩项目”和抽查部分乡镇连片开发项目,市州负责检查所属县市的连片开发项目。省和市州要分别抽今年度实施“中彩项目”和乡镇连片开发项目县分管的干部组成工作组,由处级干部和市州扶贫办领导带队,抽调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检查收工作。
省办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于9月下旬启动,10月下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并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五、有关要求
1、实施乡镇连片开发项目的相关县(市、区)扶贫部门,要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搞好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好表格相关数据。
2、各检查组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验收标准,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确保检查验收质量和效果。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收集相关数据,由检查组、被检查项目县(市)扶贫部门责任人签名,将汇总整理好的统计表(含原件、电子文档)和检查报告一并交省扶贫办老区建设处。
3、省扶贫办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所有的“中彩项目”和乡镇连片开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并予以通报。
4、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严禁接受超标准接待。
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 )1.老区、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项目绩效统计表;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