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复的《2014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计划》和局领导的指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计划完成情况
全年全局计划执法的监管单位共106家,已经完成检查106家,其中:
监管一处计划执法检查10家。检查共发现问题和隐患44处,平均每家企业发现隐患4.4处。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都制定了整改方案,认真进行了整改,截止目前,完成整改44处,整改率100%。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属地安监局进行了复查,全年计划完成率100%、复查率100%。
监管二处计划执法检查10家。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56处,现场督促整改42处,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改14处。全年计划完成率100%、复查率100%。
监管三处计划执法检查16家。下达执法文书16份,发现安全隐患87处,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全年计划完成率100%、复查率100%。
职业健康处计划执法检查23家,服务机构5家。下达文书80份,现场检查记录35份,整改指令书25份,整改复查意见8份。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112处。计划执法检查完成率100%、整改到期的企业复查率100%。
规科处计划执法检查5家。检查中发现隐患36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全年计划完成率100%、复查率100%。
人事处计划执法检查28家。已完成28家。全年计划完成率100%、复查率100%。
执法总队计划执法检查12家。下达文书36份,现场检查记录12份,整改指令书12份,整改复查意见12份。共发现问题和隐患61处,平均每家企业发现问题5.08处。计划执法检查完成率100%、复查率100%。
二、总体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总体状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上被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较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大部分企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小、微企业相比,中型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落实相对较好,厂房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高,安全设施较为齐备,安全保障能力更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在被检查的所用的企业中位于前列。据了解,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包含部分规模以下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基本上实现了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的目标。高危行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远高于非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和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稳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落实较好。
2014年,计划执法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比去年好。据统计,2014年度计划执法的监管单位除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于4月2日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以外,其它单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少数企业既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也没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部分企业职工不熟悉操作规程,不能熟练使用应急救生器材。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的安全警示标志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标志的型号和位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还存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的情况,相关台账缺失,部分工贸企业执行管理规定不到位。
2.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工程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将生产过程中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和职业健康危害的环节,以劳务派遣或劳动外包的形式发包给劳务派遣公司和工程承揽公司,但对其未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把关,部分单位存在证照过期、违规分包或是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防治条件。部分企业存在一包了之的做法,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工程承揽公司未形成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
3.安全教育与培训认识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缺乏对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走过场,对新员工进场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未做到全覆盖,培训学时不足。企业部分三项岗位人员证件未及时进行复训,培训档案不健全。
4.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消极应付,得过且过,想方设法躲避法律要求企业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告知的不告知,该投入的不投入等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不规范,近50%的企业负责人没有参加过职业卫生培训,虽然检查的企业大多数参加了职业卫生培训,但是培训效果还没有完全体现到实际工作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只有60%左右,大部分企业选择没有资质和体检机构或用普通的健康体检代替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检测率仅为57%,部分企业用环保监测数据代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数据。
5.安全培训机构和安全检测、评价机构存在的问题。一是培训机构安全培训档案不规范。二是检测机构队伍建设严重不足,部分机构没有依据乙级机构要求对其检测人员岗位进行配置。三是现场采样人员能力和仪器配备不足,技术支撑满足不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四是安全评价机构业绩不足,有的机构申请的业务范围缺少年度业绩,部分专职评价师个人业绩不足3个。五是安全评价机构网上公示内容不全,有的机构网站未公开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六是安全评价机构内部制度不健全,有的缺少内部机构设置文件,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不完善。七是自身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机构设备设施不完善,有的机构无年度培训计划,有的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八是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评价报告内部审核没有签署具体意见;有的签署了但缺少整改记录,有的验收评价报告整改内容缺少整改前后对比影像资料。
三、几点要求
(一)改进执法计划编制工作。
一是将计划执法与处室重点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加强各处室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避免短期内不同处室重复检查;三是只明确被检查单位和检查内容,检查时间不事前固定,不事先通知,由处室结合工作确定,按“四不两直”方式进行。
(二)注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坚持年度编制执法计划,月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事中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事后总结经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防执法随意性,凡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国家局统一制定的文书格式填写,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存在隐患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的必须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对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照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三)加大对外包工程和事故企业执法检查力度。
我省近两年来,非煤矿山事故中,涉及外包工程所占比例有所增加,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建议按照国家安监总局62号令的有关要求,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涉及外包工程的企业和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四)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一是利用筹建的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在线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化、实时化,并加强执法监察;二是加大安全评价机构网上公示内容的抽查执法的力度,定期组织通报;三是根据《安全评级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令第22号)和《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组织定期考核和定期检查。对于有定期考核和定期检查要求的中介机构,可将定期考核和检查与执法任务工作一并进行。
湖北省安全执法监察总队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