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7.02.2015  17:20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省安监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0号)要求,利用局长办公会总结分析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现状与差距,研究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思路和工作措施。依据通知要求,责成相关处室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目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每月利用局长办公会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促各处室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对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做到有记录、可检索。       (二)加强机制制度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重新修订了《省安监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制定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鄂安监发〔2014〕20号)、《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鄂安监办〔2014〕34号)、《省安监局网站质量定期会商评议制度、新闻报道人员现场采访工作制度》(鄂安监办〔2014〕46号)等一系列制度。今年将2005年至2014年各类发文8400余份进行了清理审查,废止文件81份,需重新修订文件8份,并及时进行了公开。 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 制定了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审批工作运行若干规则、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修订的许可事项设定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期限、办结实时状态、办理结果、联系方式、咨询电话等进行了公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公开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首办负责、主办负责、群众评价、投诉处理、即时办结、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局全面实行网上审批。 为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机关经费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 为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则。这些机制制度的建立,为促进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在门户网站原有的事故快报、事故查询、事故调查处理、预警信息以及重大隐患查处挂牌督办等专栏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舆情广场》、《网上政务》、《在线沟通》等栏目,完善了《热点专题》、《查询服务》、《主题服务》等栏目。及时更新公开内容,随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机构查询、个人证件查询、安全专家查询”,为社会公众查询安全生产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将局长信箱、举报电话、在线沟通、网上调查、短信平台等指定专人负责,主动参与互动,认真做好记录,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开办《安监新视角》和《安监月报》电视专栏。省安监局与湖北电视台签署合作协议,在湖北电视台《新闻全天候》栏目中开设《安监新视角》专栏,每周一期,重点播报全省安全生产新动态、新举措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5日,在《拍案惊奇》栏目中开设《安监月报》专栏,专题剖析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较好地达到了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常识、警示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1.网站发布。 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局网站( /content/content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地址)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928条,其中要闻55条,会议通知41条,工作动态63条,公文公告262条,安委会文件45条,事故快报30条,各地快讯329条,安全分析12条,安全培训13条,安全文化18条,舆情广场59条,预警信息10条。       2.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2014年,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全国性会议、全省性现场会议、电视电话会议暨安委会全会等会议8次,均邀请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及时予以报道。2014年以来,上报和投递的信息及新闻稿,共计被媒体和党政内部信息刊物采用853篇,比去年同期增长36%。共编辑《湖北安全生产简报》31期,及时交流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3.公告。 2014年,共发布各类公告26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个(鄂安监规〔2014〕1号、鄂安监规〔2014〕2号),政策解读稿件1个。       4.其他方式。 在省电台开展“行风热线”在线专题访谈3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在线视频89条,增设了安全生产“两化”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攻坚克难四个专题栏目。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近年来,取消了3项、下放了2项、暂停4项、委托下放5类非煤矿山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大范围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理。经省审改办审核确认,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来的322项减少到213项,减少34%。4月份,在省局网站公告了《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共6大项14小项。同时,省局门户网站开通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等栏目,并开设了行政许可专栏。       2014年,公告了3批共281家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发放情况,公告了2批225家到期未延期且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通告了3批共619家即将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企业,3次公告了18家外省在鄂开展业务的甲级安全评价、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30号文的要求,及时公开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和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公开了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含4个二级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以及2014年部门预算表(含4个二级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安监发〔2012〕112号  ),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申报方式,并在省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及时将下达资金的文件在省局网站公告。       (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与气象、环保、电力、卫生等部门签订了预警或联动协议,发布了10次省级预警信息,预警联动机制较为完善。在省局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事故专报》、《应急救援》、《预警信息》等专栏发布事故信息、事故救援进展处置信息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2014年,全省共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36起,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已批复结案35起较大事故,其中,由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或省局组织调查的5起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在当地门户网上进行了公布。 加大了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2014年1月,在省局门户网站上公告了2013年度4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6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和8家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本年度,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 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 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栏目及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 由于编制限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无专门的机构,人员为兼职,精力较为分散,专业能力还比较薄弱,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二)下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初步打算       一是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将在总结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三是强化制度机制。 进一步探索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线访谈和专家解读制度、舆情研判和回应制度、新闻管理制度等机制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四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和导向作用。 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会同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及时报道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按照总局有关安全生产网站技术标准和基本规范,加强省、市各级网站建设。建立与总局、荆楚网、人民网湖北频道、腾讯等网站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共享机制。开设湖北省安全生产官方微博,开辟《湖北手机报》安全生产专栏,扩大安全生产信息发布覆盖面和落地率,提高舆论宣传引导能力。构建网站、微博和举报电话互动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民意直通车制度。       此报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