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关于2014年全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17.03.2015  21:57
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区认真贯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和《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2013年全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鄂安监发〔2014〕23号)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年下达的申报任务。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已经完成注册备案企业41759家,申报数量全国排名位于第5名,较2013年30140家同期增长39%。全省申报备案企业数量排在前6名的地区为武汉市8598家、宜昌市3218家、襄阳市3217家、黄石市3154家、十堰市2970家,孝感市2839家。2014年除荆州市未完成省局下达申报任务外,全省其它地区均按期完成了申报指标任务。其中,黄石市、十堰市、仙桃市、孝感市、恩施州、鄂州市申报数量分别超年度下达指标59%、49%、38%、29%、28%、19%。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各地区按照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黄石、襄阳市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集中时间、力量,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工作规划中与职业卫生监管统筹部署,同步推进;武汉、宜昌、十堰市以申报工作为切入点,将申报任务作为量化指标与年度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黄石、黄冈市安监局职业卫生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申报工作,促使申报工作有序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二)强力推动,逐级落实。各地区逐级分解申报任务,层层落实职责。荆州、孝感市积极行动,制定对策,将申报指标分解下达,多措并举抓申报;黄冈市注重“三个结合”抓申报,将申报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与监督执法相结合,通过年度目标考核,派驻专业人员,强力推动、指导企业申报;武汉、黄石、襄阳、孝感、黄冈、天门市定期通报点评申报工作,督促辖区安监部门履职尽责;宜昌、荆门、神农架林区将职业病防治评估与申报工作紧密相结合,做到评估、摸底、申报相互促进;十堰市定期组织人员对企业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督促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提交工作场所检测数据,提高了申报质量。       (三)深入基层,上门指导。各地区采取多种方法、形式推动申报工作。孝感、随州、潜江、天门市采取逐户电话催报、QQ群答疑、实地宣传、逐户调查等方式,增强了申报效果;襄阳、鄂州市为方便企业网上申报,制作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指南》,深入企业现场指导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仙桃市结合培训教育抓申报,将申报工作列入辖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内容,通过培训强化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申报义务,效果比较明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申报备案质量不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是职业卫生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的县(市、区)安监局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对申报内容审核把关不严,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与申报标准差距较大,信息数据不能如实反映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有的县(市、区)安监局片面追求申报数量,用大量银行、酒店、公园等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填充申报系统,影响了申报数据整体质量;有的县(市、区)安监局审查备案工作不及时,很多企业通过申报系统进行了申报,由于部分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出具审查意见,致使企业不能及时备案。部分县级安监部门不为申报完成用人单位出具申报回执单。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认识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及时、如实把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有些用人单位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没有全覆盖申报,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不全,这些都影响了申报质量。       (三)宣传培训工作不到位。由于安监部门申报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用人单位不知道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不了解申报程序、不懂得如何操作申报,致使部分小微企业成为申报的盲区。目前,还有部分县(市、区)没有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监管人员身兼数职,兼而不管问题比较突出,导致申报进度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本地区申报整体推进。       四、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总体安排部署,经研究,2015年底,我省拟计划完成4.5万家的申报任务。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各地区要针对本地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分配指标任务的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申报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利于监管部门摸清本地区的职业病危害底数,有利于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实施有效监管,也是抓好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区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专人,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依法申报意识。各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申报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各地要注重加强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熟悉申报程序和方式,依照时限要求审核企业上报材料和备案工作,实现申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区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申报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而未依法申报的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附件:2015年全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3日                   附件: 2015 年市(州)申报指标安排表  
地区 2014 年底 申报数 截止2015年2月28日 申报数 2015 年指标数 2015 年底 目标数
武汉 8300 8599 1200 9500
黄石 2650 3154 425 3075
襄阳 3200 3217 450 3650
荆州 2750 2436 325 3075
宜昌 3200 3218 450 3650
十堰 2650 2970 325 2975
孝感 2650 2839 325 2975
荆门 2150 2234 275 2425
鄂州 1350 1416 175 1525
黄冈 2650 2655 325 2975
咸宁 2350 2451 275 2625
随州 1950 1999 225 2175
恩施 1950 2203 275 2225
仙桃 750 808 75 825
潜江 750 754 75 825
天门 730 731 75 805
神农架 75 75 7 82
合计 40105 41759 5282 4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