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
1月18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七次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以来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分析面临形势,确定“十三五”工作思路和2016年工作任务,部署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省民政厅彭军厅长出席会议并作报告,副厅长闵建华主持会议并宣读《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15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单位的通报》。
彭军厅长指出,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省各级民政系统坚持从严治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统筹推进工作,赢得广泛肯定和赞誉。
——推进的大事多。全面启动了民政标准化建设,制定标准50余项,已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标准化建设协同推进的局面。圆满完成“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高效应对崇阳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和兴山县山体崩塌自然灾害。省人大以立法形式出台了《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省政府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惠及47.95万困难残,疾人和57.18万重度残疾人的意见。3700多个社区依法完成了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化解的难事多。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为契机,强力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殡葬服务、社会救助、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经营福利彩票、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城乡福利机构1695家,整改消防、危房、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3568个;整改殡葬行业管理服务问题472个;“群体保”等一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经营福利彩票问题88个;整改民政系统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7大方面111个问题,追责问责处理609人。同时,依法撤销54个社会组织登记,责令19个社会组织终止职业资格认证,停止19个社会组织评比表彰达标项目
——收获的喜事多。连续第四年被民政部授予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省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组织工作被国家老龄办评为全国优秀单位;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综合考评被评为优秀;福彩工作摘取全国福彩创新竞赛一等奖,销售额达到93.91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53.21亿元,销量稳居全国第6位。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民政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争取到各级财政投入民政事业经费914.07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1.47倍。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35元/人·月,增长67.30%;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3139元/人·年,增长2.3倍;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达到5692元,增长2.15倍;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3917元,增长2.01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十一五”末增长1.1倍。军休干部政策范围内房改完成率100%。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达标率达到95%,比“十一五”末增长55%。筹资70余亿元,改造农村福利院814所,配套完善城市福利机构113个,改扩建救助机构62个,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465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5880个,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3611个、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38个,改造优抚事业单位137个,完成41886座散葬烈士墓迁移修缮和618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29个,建设精神病福利院7所。
“十三五”时期,是湖北民政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传统民政转型发展的攻坚期,是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关键期。彭军厅长指出,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统领,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和服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基调,以加快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总目标,以创新驱动为第一动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标准化建设,树立法治理念,强基固本,狠抓落实,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彭军厅长强调,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之年、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加强农村低保、五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和救灾应急机制,启动“民政救灾物资发放全过程管理系统”建设。要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鼓励探索建设农村空巢失能老人幸福院,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要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工作,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要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完善脱钩配套政策,在省级培育引导项目中引入竞争机制。要深度发展军民融合。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开展双拥关爱行动和双拥在基层活动,积极推行“阳光安置”,深入推进军供区域化保障、军地联教联保模式,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要协调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确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年度任务完成,推进《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创新救助管理方式,加强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和阳光福彩建设。
会上,武汉、宜昌、孝感、嘉鱼、广水、宜城等地民政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厅领导黄贵新、赵显富、叶景丽、杨昌斌、尹本武、刘树生、汪虹波、刘四海、邓宏出席会议。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民政局长、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民政局长,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厅办公室、厅信息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