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工会工作要点

03.03.2015  17:30

2015年,全省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抓住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重大机遇,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有为新常态,深化建功立业活动,促进改革发展;突出依法维权,促进法治湖北建设;突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职工民生改善;突出基层工会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团结动员全省职工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举办工会领导干部研讨班、县市区工会主席轮训班、工会机关干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加深对讲话精神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始终坚持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关系、劳动关系、职工队伍的新变化、新情况,准确把握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职工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深入贯彻省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和大型企业、省直产业召开党委工会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推动各级党委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深入贯彻《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推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二、深化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3.突出“两凝一促”,引导职工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主动跟进改革进程,继续在职工中开展“与改革同行”活动,加强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和人文关怀,为改革凝聚共识。及时掌握职工关注热点和改革难点,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活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改革,为改革凝聚职工力量。发挥向党委汇报、与政府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表明工会的主张,积极反映职工群众对改革的愿望和诉求,组织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维护好职工权益,促进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深化“两赛一创”,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制定省“十三五”劳动竞赛规划,以创新为导向,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大力开展“建成支点当主力、走在前列立新功”主题劳动竞赛活动,重点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有为新常态、建功在园区”劳动竞赛,推动劳动竞赛向重点项目、新兴产业、非公企业、小微企业拓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队参加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扎实做好赛前集训等工作。大力推进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出示范工作室,命名表彰100家省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选树30家省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示范点。举办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巡展,集中展示先进模范人物和创新成果。实施班组长素质提升工程,召开全省班组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调动职工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发挥工会培训阵地作用,掀起“百万职工学技术”的热潮,努力打造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职工队伍。

5.推进“两评一讲”,在职工群众中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做好全国和省级劳模推荐评选工作,召开全省劳模表彰大会,深入扎实地开展“劳模表彰年”系列活动。做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在各行各业选树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举办职工职业道德大讲堂,把职业道德建设融入职工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组成由劳动模范、最美一线职工、职工职业道德模范组成的先模事迹报告团,开展劳模先进人物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做好省以上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和劳模疗休养工作。

6.引导广大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抓好工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广大职工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举办企业(职工)文化论坛。建好职工书屋,鼓励推广电子职工书屋,开展“十佳书香企业”创建活动,开展送文化到基层活动和职工文艺创作大赛,丰富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突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在法治湖北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7.推动劳动法律法规实施。加强对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民主管理等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组织职工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劳动监察、政协调研视察,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法律监督,促进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在地方工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裁诉衔接机制,推动建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专家送教、开展“12·4”法制宣传日、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向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四中全会精神,普及宪法和劳动社会保障法律知识,引导广大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8.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突出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围绕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等重点内容,切实做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把工会维权主动纳入到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之中,定期向党委政府反映维权热点问题,及时报告劳动侵权大案积案,加强与人社、信访等部门合作,形成维权联动机制。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大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推行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公开谴责制度,加强职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作为维权的基础工作,深入实施《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召开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实现已建会的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已建会的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单独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把维护职工安全卫生健康权益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9.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以依法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着力点,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做好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评选表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全面启动集体协商提质升级计划,健全完善企业集体协商质量评估标准,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市县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突出抓好行业集体协商,选树和推广一批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典型,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县级以上工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裁诉衔接机制,推动建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掌握主动权和主导权,防止劳动关系矛盾积聚、扩大。做好防范抵御工作,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职工关注问题的权威引导,严格防止我省出现任何形式的非法“维权”组织,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

10.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完善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办专题学习班,组织专题研讨会,把宪法和与职工切身利益、工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列入工会干部培训必修课程。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为遵循,依法管理工会事务,健全工会活动、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配套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专业法律人才,鼓励工会干部获得法律文凭和法律职业资格。加强工会公职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县以上地方工会普遍成立法律顾问组织,聘任首席法律顾问,在基层工会聘请法律顾问。制定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管理办法,评选第三届湖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和“优秀工会法律工作者”。召开工会工作法治化研讨会,开展工会工作法治化征文活动。

四、构建服务职工立体化格局,努力打造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11.推进工会服务实体化建设。继续实施服务职工中心五年建设规划,按照“全省一张网、五级全覆盖”和“会、站、家”一体化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务实管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巩固提升县级以上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大型企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抓好中小企业和乡镇(街道)、社区职工服务站点建设,力争全省工会服务中心和站点总量突破1万家。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将工会服务资源向中心聚集、服务手段向中心集中,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多的物质性、精神性、发展性服务。推行窗口受理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打造服务职工落实链条。开展职工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活动,评选模范职工服务中心,推动服务中心务实高效运转。。

12.推进工会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省总工会、省综治办关于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推动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广宜昌工会工作网络化和武钢工会工作信息化的做法,推动建立以市州和县级工会为主、覆盖大型企业和产业工会的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职工服务体系。市县和大型企业一级全面启动,每个市州建立1至2个示范县市级样板,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形成服务职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推进全省工会组织和会员基础数据库建设,整合完善劳模管理系统、职工帮扶数据管理系统、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分级管理系统、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管理系统,建设全省工会数据集成交换中心和业务应用基础平台。依托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大力推广工会OA办公平台应用系统,建设省、市、县三级工会互联互通的自动化办公网络系统。加大各级工会网站建设,开通湖北工会官方微信。

13.推进工会服务项目化建设。做实传统项目,持续做好“两节”送温暖、金秋助学、农民工平安返乡、女职工“关爱行动”等工会品牌活动。推进普惠项目,推动工会服务卡发送转入常态化运行,不断增强吸引力,提高激活率,保持持续性。深入推进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武汉城市圈要抓好巩固提升,鄂西圈要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第二轮工会小额贷款,做好第一轮贷款跟踪服务工作。深化帮扶项目,继续实施工会就业援助月、家政服务工程、“金蓝领”计划等活动。评选下岗职工创业明星,宣传一批白手起家、创业兴业的职工典型。继续组织好一线先进职工疗休养活动。

14.推进特困职工群体帮扶。制定工会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农民工维权月”活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身患工伤、职业病的农民工的帮扶救助,配合政府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推动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促进农民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关心伤残病患职工,将因病返贫职工纳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帮助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组织志愿者入户义务看护。加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召开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落实依档分配、依档帮扶。完善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入户调查监测系统,建立困难职工家庭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生活状况报告制度。

五、开展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活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5.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深化党工共建工作机制,落实工会组建五年规划,坚持市县抓“面”、产业抓“线”、乡镇(街道)抓“点”,建立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推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建立工会组织。重点抓好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服务业单位建会工作,推进25人以上单位单独组建工作,25人以下单位通过联合基层工会实现组织覆盖,做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实现全覆盖,职工人数较多、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建实现全覆盖。突出抓好新生代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等职工群体入会工作,推进会员实名制,完善凭证接转、属地管理机制,加强会籍管理。

16.突出抓好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稳步推进在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国家级开发区及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总工会,使之承担起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职能。将市辖区、省属管理区、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作为工会经费一级留成单位,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的支持力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工会协理员选聘规模,为每个乡镇(街道)工会配备一名公益性岗位协理员。加强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在县以下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探索联合会主席产生方式,争取有关方面支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17.抓好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上级工会的主导下,推进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民主选举工作。县以上地方工会建立工会干部人才库,探索上级工会向非公企业推荐和选派工会主席候选人、上级工会向基层兼职工会主席发放工作补贴等办法。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会务公开,推行会员代表常任制,建立和完善常任代表的任期、年会、提案、监督、述职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分级分类培训。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使用、履职、考核、退出等机制。开展协理员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稳定协理员队伍。深入开展“深化建家达标创优”和会员评家活动,深化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三亮”活动。

18.加强对基层工会指导服务。落实全总和省委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县以上地方总工会建立基层工会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基层工会建设情况通报制度,推行工会主席抓基层工会建设专项述职制度,将基层工会建设情况作为考评县(市、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分类指导,开展工会领导机关和机关干部联系服务基层活动,培育和总结一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基层工会工作典型。省总工会调整对下补助结构,并将其列入本级经费预算,各市(州)和县(市、区)总工会比照执行。

六、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

19.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党内生活,严守政治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健全机关工会干部直接联系职工的系列制度,巩固和完善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的各项制度机制。坚持不懈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按照“两个信赖”的要求,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工会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工会好干部。

20.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创新。认真落实《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充分调动领导机关和基层工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创新发展工会工作的浓厚氛围。坚持服务大局和服务职工相统一,把开展劳动竞赛、提升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深化服务工作、加强自身建设这五个方面作为重点,着力在打造载体、健全机制、体现成效上探索新路径。善于发掘提炼基层的新鲜经验,使之成为具有创造性、规律性、普遍性的新方法,推出一批湖北经验、湖北模式、湖北品牌。省总工会设立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奖,各市州工会建立创新基金,扎实开展基层工会工作创新评选活动。

21.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深化女职工“关爱行动”,推进“爱心妈咪小屋”建设。举办女班组长培训班,做好全国五一巾帼奖推荐工作。举办工会女工干部心理知识培训班,开展女职工健身舞大赛,加强女职工婚恋服务。

22.充分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充分体现产业工会特点,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技能大赛、节能减排等活动。召开全省大企班组建设推进会,举办大企班组长培训班。组织开展全省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评选与推荐工作。评选“湖北十佳师德标兵”,举办第二届湖北省青年教师发展论坛,在教职工中开展“三比三创”活动,继续开展教代会星级评估工作。

23.做好工会财务、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制定规范全省财政划拨经费操作流程的意见,全面推进市级绩效考核和县级集中核算。严格经费使用范围,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经审工作预防、抵御腐败滋生的重要作用。加强工会资产监管,研究制定湖北工会企事业发展五年规划,推行全省工会资产台账信息化管理,推进全省县(市、区)级工会不动产评估工作,推动工人文化宫、职工疗养院建设。

24.做好工会其它工作。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工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开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大调研。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发挥省总工会主体班次的培训重点和带动作用。抓好工会系统援疆援藏工作,建立完善对口援助机制。加强对外友好交往,做好组团出国(境)和接待国(境)外友好工会来访工作。加强工会学学会建设,做好工会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统计、档案、保密、计生、扶贫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