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厂开组办发[2017]1号
关于2017年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2017年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扭住主线、服务大局,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按照“建制扩面、提质增效”的总要求,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培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为抓手,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新形势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需要,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做出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独特优势。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企业党建工作、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把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机遇,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党建带工建,找准工建服务党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把工会组织、干部队伍和制度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做到党建与工建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提高。
二、坚持建制扩面、提质增效,不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各地要把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提质增效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与深入推进党建、工建工作相结合,重点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民主管理建制率。
要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和支持所有企事业单位在健全职代会制度的同时,探索实行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民主管理形式,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覆盖。按照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总体要求,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鼓励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探索建立集团职代会制度, 形成多级职代会制度体系;在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实行民主管理,改制后特别是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必须坚持职代会制度,保证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连续性,不得因改制而取消职代会。坚持不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制工作,推动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制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保持增长;在中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推动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引导建有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和《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制定完善有关民主管理制度的运行标准、实施细则。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拟通过召开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研讨会等形式,指导各地大力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把企业民主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细化为可行的操作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切实提高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加强对地方企业民主管理立法工作阶段性成果以及产生积极作用的专项调研,继续推动地方党委与人大出台有关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积极配合做好地方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监察和政协视察,同时就各地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强舆论监督,健全问责机制,增强法律法规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贯彻落实。
三、着力维护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去产能过程中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专项调研,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对企业的产权关系、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用工形式产生的影响。高度关注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兼并重组和处置“僵尸企业”中职工权益问题,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与有关方面协同做好职工的思想引导、转岗安置、就业培训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规律,把做好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障职工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坚持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裁减和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加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厂务公开,探索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制度,推动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重大信息的公开。在董事会评价、收入分配、混合所有制、职工持股等涉及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文件起草、论证和征求意见等环节,要明确提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指导非公有制企业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制定、修改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在关停并转迁过程中将重大调整方案以及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薪酬制度调整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监测试点工作,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引导劳资双方共同参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建功立业
要围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围绕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三大战略,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新举措贯穿于主题活动之中,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有机统一。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倡导协商沟通,促进合作共赢。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活动,叫响做实主题活动品牌。引导和鼓励各地创新主题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继续探索完善“民主管理立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职工代表大讨论”“职工大课堂”等多种活动形式。
要坚持以职工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制度平台的作用,把广大职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生产经营上始终坚持诚实劳动、勤奋劳动、创新劳动,在精神文化上始终崇尚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职工有效参与企业管理,组织职工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更全面、更充分地反映不同职工群体特别是青年职工和农民工日益增长的利益诉求;鼓励职工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多想招、为加快发展多出力,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建共享。把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向职工讲深讲透,使职工真正支持改革、拥护改革,自觉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示范引导,创新形式,营造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良好氛围
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健全规范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对示范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搞“轮换制”,也不搞“终身制”,加强定期监督检查和动态跟踪考核。要把创建示范单位活动作为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使民主管理真正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之中,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召开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表彰会议,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各地要结合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表彰工作,选树宣传推广一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深入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和规范运行。
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探索创新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畅通民主参与渠道,采取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总经理信箱、总经理接待日等民主形式,并与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有效衔接、相互促进,形成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合力。同时要关注和探索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职工民主参与新形式,强化互联网意识,发挥互联网优势,以“四倾”(倾心、倾情、倾听、倾力)为前提,以“四个一”(一片心、一叠卡、一张网、一个家)为抓手,以“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为载体,采取“网上民主评议”“网上职代会提案”“网上厂务公开”等方式,降低职工民主参与门槛,使职工群众更广泛、更有效参与企业管理,用“互联网+”催生企业民主管理新活力,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新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利用微信、微博、APP、手机报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企业开展民主管理的典型。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网站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充分发挥网站在发布政策信息、宣传先进典型、服务基层工会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为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者队伍
要注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者队伍,造就一大批关心职工群众、热爱工会工作、竭诚服务企业发展的职工“贴心人”,培养一大批能够代表职工、敢于参政议政、熟悉民主管理知识的职工代表。按照《2014—2018年职工代表培训规划》要求,继续以送教到基层、举办全国性培训班等方式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深入推进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各地要配强师资、加大投入,扩大培训数量,保障培训质量,狠抓培训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特别注重对师资力量的培训,建立一支民主管理培训的师资队伍。突出抓好工会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继续开展网络信息员培训,使之成为熟悉网站运作规则的专门人才,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理念,提升企业民主管理影响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工会主动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成员,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领导机构高效运转,为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拟通过召开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指导各地深入基层,扎实有效地开展调研,积极探索破解企业民主管理实践难题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比如,推进职代会和厂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问题;协调解决职代会对企业负责人的民主评议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及奖惩任免干部工作的衔接问题;集团公司多级职代会制度在集团母公司治理结构下的功能定位与作用发挥问题;落实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问题;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定位问题,等等。各地要打开眼界、打开思路、打开胸襟,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着力破解难题,不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