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溪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取得 实质性突破

15.07.2014  11:36
  继我市茅箭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后,竹溪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5月,正值全市上下卫生局和计生局机构合并之时,我市红十字会主要领导深入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调研了解情况,收集整理基层意见建议,参照其他有益经验,综合比较利弊,提出各种理顺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汇报建议供领导参考。经各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领导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我会主要领导多次与各县党政主要领导沟通,结合我市县市区现实实际情况,5月30日,竹溪县政府办印发了《竹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溪政办发〔2014〕62号),进一步理顺了竹溪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为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简称“县红十字会办”),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挂靠在竹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定红十字会办主任(正科级)1名、红十字会办副主任(副科级)1名,编制性质为行政编。

这是我市红十字会和竹溪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公益事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3号文件要求,加快体制理顺工作,切实关注当地弱势群体,积极改善民生的有力保障,为其他县(市、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工作树立了新的榜样。(十堰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