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会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04.07.2014  12:18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展工会工作的社会空间,着力搭建工会组建、维权、服务平台,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健全职工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特制定我省工会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社会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网格化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和手段。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在组织引导职工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工会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中的作用,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工会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健全工会组织工作网络,完善工会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分层分级划定区域,明确职责,强化工会组建、维权和服务的能力和效应,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会组建和作用发挥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会服务职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实现工会组织、工会工作和工会服务的全覆盖;以市级总工会职工服务系统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政务网格化管理机制为依托,以地方政府人口基础信息和企业法人信息库为支撑,以网格为工作单元,以网格管理员和各级工会干部为基本力量,着力构建工会信息综合支撑体系、职工矛盾化解体系、职工服务运行体系和组织建会体系,推动实现工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发展。

三、任务目标

各级工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务网格管理系统要求,合理划分与适时调整工会管理服务网格,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建立一张以市州级工会为主、覆盖所有职工的工会管理服务网格系统;依托各级电子政务专网,建立一套集职工信息收集、整理、传输、动态管理于一体的工会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依托网格管理员和网格信息员以及各级工会干部,建立职工和农民工帮扶服务系统,实现对网格内职工和农民工“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服务管理; 以各级工会现有信息资源为基础,整合资源,与各级政务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关联比对、综合集成、专业利用、交换共享融入“大数据”,发挥“大功效”。

四、信息清单

纳入网格化管理信息清单主要包括如下四大类:

( 一)基本信息: 包括组织信息和个人信息两个方面。组织信息包括企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工会组织建会信息和工会组织建制信息等。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工会会员信息、困难职工信息、劳动模范信息等。

( 二)会员状况: 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贫困生活补助情况、参加各类保险情况、就业创业情况、住房情况、接受帮扶情况、维权情况等。

( 三)服务项目: 劳动争议调解、困难救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家政服务、劳模服务、职工服务卡、小额担保贷款、职工医疗互助、心理咨询、在线释疑等。

( 四)需求内容: 职业培训需求、教育就业需求、法律援助需求、当前最急迫需求和其他需求等。

各地工会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清单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7月-8月)。 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9月-10月)。 各级工会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科学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奖惩制度、考评办法等,确保责任到人。10月底前,市州级工会要完成城区网格化建设,12月底前,已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县级工会要完成网格化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月)。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要对下一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将适时对市、州、直管市,林区工会网格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要认真总结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积极交流、推广,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对工会会员的全程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省总工会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马建中同志任组长,副主席冀群风、谭必元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各级工会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工会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大局,纳入全社会网格化管理大局,争取政府职能部门指导支持,努力做到与政府网格化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二)强化督办落实。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局面。要科学整合力量,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服务,稳步推进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各级工会要学习借鉴各地工会参与网格化管理的先进经验,研究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省工会将组织专门的巡视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全省网格化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向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建立公示制度,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学习培训。 各级工会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本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五)强化保障措施。 各级工会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在信息化建设、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统筹解决好平台维护、网格体系运转所需经费,建立常态化保障机制,为网格化管理长期、稳定、高效的运行提供有效保障。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推动此项工作,省和市州总工会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在经费上支持先进县级工会,县级工会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承担工会工作任务的网格管理员和网格信息员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