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女子遭家暴致左眼受伤 警方依法将其丈夫刑拘

17.03.2017  00:34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16日电 (张君 付克龙 郭华祎)今年春节前夕,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纠纷,十堰市郧阳区一男子李某竟持炒菜的铁铲扔砸妻子肖某头部,没想到正好砸到妻子左眼部,致使晶状体脱位。3月13日,当地警方经过详细调查,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李某刑事拘留。

  2月3日上午,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柳陂派出所民警接到一通举报电话,称辖区55岁的肖女士被人殴打致伤。民警迅速根据线索展开调查,因距离案发时间较长,给取证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及收集相关证据后,依法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李某对殴打妻子肖某,致其受伤的行为供认不讳。

  1月26日(农历腊月29),李某夫妇在家筹备过年物资时,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李某随手拿起炒菜用的铁铲扔向肖某,没想到这一下竟然打到了肖某左眼的上眼睑部,顿时出现了3公分多的伤口、血流如注。肖某随后被亲属送到郧阳区人民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进行救治,但肖某自述目前左眼始终无法看见东西。

  据肖某透露,她与李某结婚多年,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冲突,曾多次遭遇家暴。近年来,肖某多在外务工,腊月28日才回到家中,没想到仅隔一天便发生了冲突。这一次眼部受伤,肖某非常伤心、无法谅解,多次要求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李某到案后非常悔恨,认识到了自己错误,承认自己脾气很坏。之前曾认为夫妻之间打架没啥大不了的,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民警的普法,此次认识到了自己对妻子造成的伤害很深,主动交代了详细案发经过,希望妻子能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

  因肖某伤及左眼,尚在治疗,经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对肖女士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初步鉴定,肖某的“左眼晶状体脱位,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具体的损伤情况,需要在肖某受伤3-6个月后,再进行鉴定。

  3月13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依法决定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民警提示: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家庭暴力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是家庭琐事而是违法犯罪。当公民遭遇家暴时,一定要及时报警、保全证据,学会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家庭暴力说“”!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