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同一女生起冲突 14岁初中生约人打伤18岁高中生

13.06.2014  16:44

  一名14岁的初中男生和一名18岁高中男生同时喜欢上一名初二女生,双方由此发生纠纷。为泄愤,14岁男生邀约多人将18岁男生及其同伴打伤。经派出所调解,打人一方12人共同赔偿被打者2.8万元治疗费等费用。

  14岁的小军(化名)是十堰城区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喜欢上了同校初二女生小雨(化名)。18岁的小武(化名)是城区另外一所中学高三学生,也喜欢小雨。为了小雨,小军和小武先是在小雨QQ空间里留言对骂,后来互加QQ邀约见面打架解决此事。今年3月22日是周六,小武想约小雨去牛头山爬山,但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小雨,后来就约了小雨的一位女同学,共三男两女一起去牛头山爬山。

  这事被小军知道了,他决定邀人收拾小武。小军很快就邀约了两所中学8名十四五岁的学生。为了造势,小军还设法约了某中专一名学生,这名学生又邀约了4名辍学在家的十四五岁的男孩。随后,小军一方共14人,浩浩荡荡向牛头山出发,寻找小武。

  当日上午,小军一方在牛头山半山腰发现了正在休息的小武等人。小武一方的一名男生见势不妙躲了起来。小军一方手持携带的钢管及从山上折的树枝,对小武一方两名男生大打出手。小武和同伴受伤严重,后小武被送到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

  案发后,东岳路派出所立即进行调查。经过查找,除两名辍学少年未找到外,涉案的另外12人陆续到案。因小军一方均是未成年人,警方对他们进行了教育。目前,小军一方12人共赔偿小武一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8万元。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