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应急指挥视频会议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03.06.2015  05:17
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目前,全省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国家、省、市、县四级视频会议的召开已成常态化。但部分单位未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13年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3〕214号)要求进行视频会议室建设,影响了全省视频会议的效果,影响了我省安监系统的形象。       近期,省局将启动市州局视频会议二级主会场建设,实现市州局作为主会场召开各级视频会议的功能。按照省局领导的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此次项目建设,对照《应急指挥视频会议室规范化建设要求》(详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完成视频会议室改造,省局将组织专项督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省局再安排项目建设。       附件:应急指挥视频会议室规范化建设要求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应急指挥视频会议室规范化建设要求         一、视频会议室环境       1.墙面色调。会议室背景墙应进行单独设计,采用浅蓝色作为底色,并用白色宋体字打出单位(XX安监局)名称。其他三面墙壁、地板、天花板等均应与背景墙的颜色相匹配,禁用黑色或鲜艳色彩的饱和色,通常采用浅蓝色、浅灰色等。每面墙都禁用复杂的图案或挂复杂的画幅。       2.桌椅色调。会议桌椅的颜色与墙壁的颜色不能反差太大,应尽量避免黑色、深棕色和枣红色桌椅与白色墙壁搭配。如现有桌椅无法更换,可通过铺桌布来改善,桌布颜色使用米黄色,注意不要采用亮光材料。       3.温湿度。电视、摄像头、会议终端等设备对温度、湿度都有较高的要求,保持室内的合适温度、合适湿度是保证电视会议系统可靠稳定运行的基本条件。会议室内的温度、湿度应适宜,建议室温为18-22℃,湿度为60%-80%较合理。       二、视频会议室设备摆放       1.会场桌椅。会场桌椅的布置应根据会议室的宽度、纵深长度和空间高度来考虑,听众席的人行过道应设在两侧,以达到会议画面的美观简洁和构图合理。视频会议室桌椅采用课桌式摆放,不得采用“”字形或者“U”字形摆放。       2.摄像机位置。第一排会议桌离电视距离应不小于2米,推荐3米。尽量保证第一排实际坐高与摄像头垂直位置成16°角,摄像头安置不宜过高,一般放置在距地面1.4-1.6米左右,保证主要领导在镜头的拾取范围之内。       三、视频会议室光线       1.会议室光线。会议室应采用人工光源,禁用自然光源。会议室内所有窗户都要安装厚遮光窗帘,防止自然光破坏室内的光平衡。灯光照度应选择三基色灯盘(色温3500-4500K),照度要求规定如下:照射在与会者脸部的光必须是均匀的,照度应不低于500lux。显示屏附近的照度为50-80lux,应避免直射光。禁止使用热光源,如高照度的碘钨灯等。       2.会议室窗帘。会场中所有窗户都应采用遮光布加窗帘进行遮挡。建议窗帘采用外层:纱帘;中间层:银灰色隔光窗帘;内层:浅米黄色装饰窗帘。       四、视频会议室音响效果       为了保证声绝缘与吸声效果,室内可铺设地毯.天花板最好采用泡沫或纤维材料,四周墙壁内应装有隔音毯,墙面应装有吸音毯,门采用木门并软包。会场音频设备型号、连接方式、会议室环境有差异的,应仔细进行调节,避免啸叫。音箱安装位置应尽量远离主席台及第一排,并避免正对话筒。       五、控制室设置       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局应设置控制室,用来放置MCU、终端、调音台、功放、均衡器、控制主机等视频会议设备。控制室宜设置在会议室前部、主席台侧面。控制室与会议室之间最好用玻璃墙或门隔开,大小无特殊要求。控制室设观察窗,尺寸为高80厘米、宽大于120厘米,下沿距离地面90厘米,便于技术人员操作。控制室地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若无条件设置控制室,应将控制机柜设置在会议室前部、主席台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