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撤销38家全省性社会组织

22.07.2016  23:10

  为切实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经履行法定程序,我厅近日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湖北省颗粒学会、湖北省计算机用户协会、湖北省冶金企业管理协会等30家社会团体,湖北企星职业培训学校、湖北同成职业培训学校、湖北省广视职业培训中心等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共38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于7月6日在《湖北日报》、湖北社会组织网站主页对此进行了公告。(厅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