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无障碍发展北京宣言》清华大学“包容与多样—无障碍发展国际学术大会”发布

17.10.2018  09:03

一、我们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研究机构、学术群体、社会组织与行业部门的代表,于2018年10月15日在北京清华大学相聚一堂,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导、清华大学主办的“包容与多样——无障碍发展国际学术大会”上发布《通用无障碍发展北京宣言》,代表了我们对推动未来人居环境通用无障碍发展的共识。参加会议的还有相关政府部门、专业人士、行业从业者以及支持无障碍事业发展的相关方。

二、每个人的生命周期中都会面临行动和感知的障碍,无障碍与每个生命的权利和自由密切相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目前全世界总人口中有大约15%的人有某种形式的残疾,人口总量超过10亿人,其中近2亿经受着相当严重的功能困难。伴随着全球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以及寿命延长带来的慢性疾病增加,未来世界的残疾率将进一步上升,需要更多关切。

三、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再次确认了《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国际人权公约所宣告的原则,重申了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和价值以及平等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为了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以“合理便利”与“通用设计”等理念与方法消除“基于残疾的歧视”是实现机会均等、切实参与、包容发展重要途径。

四、我们充分理解2015年联合国纪念国际残疾人日以“包容至上:赋予所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和权能”为主题,呼吁国际社会认识到推动残疾人赋权和平等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重要性,建立包容和无障碍的城市。2016年联合国关于住房和永续城市发展的会议(人居III)通过了“基多宣言”,各个国家、政府的首脑、部长以及高级代表共享愿景,即平等的使用和享受城市与人类住区,寻求促进包容性,确保所有现在和未来的居民,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可以在正义、安全、健康、方便、能支付的、韧性和永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定居、生产,并提高所有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繁荣。

五、为了能够进一步推动面向平等、包容、参与的诸多共识和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当前人居环境的建设遵循“通用无障碍”原则的现实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人居环境与基本服务无障碍:城镇化进程中多种形式的贫困、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分化与空间隔离将导致在消除“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过程中更复杂和尖锐的矛盾,有些群体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容易被遗漏和忽略,这为社会全体的永续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必须在人居环境的建设和社会基础设施与基本服务中,确立通用无障碍的基本原则,为所有人提供平等与充分参与的机会。

2、信息无障碍:信息社会的科技进步与创新日新月异,人们对信息科技与人工智能的依赖程度不断提升。由于技术手段在通用无障碍性能上的差异,从而导致信息获取、加工、利用的困难和不平等,这些新兴技术的障碍使行动或感知不便利的群体失去了在信息社会交流与平等参与的机会。

3、确立通用无障碍发展的范式:在定义和实施通用无障碍发展的过程中,政策、立法以及从规划、融资、建设、运行、治理的各个环节在系统化衔接、同步化实施等方面的不足,是导致通用无障碍的设施与服务效率低下的关键原因,必须重新反思与认识通用无障碍的发展范式对人居环境建设与社会服务产生的根本性影响,确立以法律为准绳、以用户为中心、以实际需求为基础、以无障碍愿景为导向、以无障碍系统规划为框架、以无障碍要素统筹为方法,以行动计划为保障的发展范式。

4、多主体共同参与模式:理念的不断提升需要切实的行动给予保障。在不同层面、不同区域、不同环节提升通用无障碍的水平,需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在内的多方利益主体的充分参与与合作,确保在行动过程中,有充分的立法保障,有对行动主体的适当赋能,及时的监督、检查、评估与权衡,充分认识到通用无障碍的发展是一个达成“全社会最大公约数”的动态协调过程,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持续演进和改善过程。

六、作为共识,我们应当各自领域推动通用无障碍发展,提出如下行动倡议:

1、我们认识到不同地域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生活习惯、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所以我们应当着力研究通用普适的无障碍目标与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的关系,尊重不同的差异和发展水平,权衡并选择合理的目标与方式,从环境、信息、服务、就业等多方面提升通用无障碍水平。

2、我们认识到通用无障碍的目标是为了推动全社会平等、包容与充分参与,因此应当关注所有利益相关方以及各种行为与感知有不同障碍的群体,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宗教、身心障碍等方面。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必须重点关注那些对消除障碍、实现平等更加敏感、高度依赖的群体,比如儿童、妇女、残疾人、贫困的老年人等,这些群体在实现通用无障碍愿景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投入与更大的关爱。

3、我们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所有利益相关方,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与发展规划的制定中,充分纳入通用无障碍的理念和原则,尊重不同群体的差异,保障残疾人群体在无障碍事务中的深度参与与广泛协商,提升残障人参加生活与生产活动的自主能力,以法律为准绳,监督通用无障碍在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不同群体消除歧视的基本诉求。

4、我们在遵守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应当加强合作和交流,分享知识和经验,突破行业、领域等带来的壁垒,因为通用无障碍是所有人的福祉,需要所有人的投入。

5、我们决心通过《通用无障碍发展北京宣言》强化我们在21世纪新时代面对城镇化诸多挑战的信心,加深我们对全社会平等、包容、永续发展的认识,促进我们在每一项具体行动中对上述理念的落实,实现我们的共同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