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公布环保典型案列 多家企业偷排废水被查处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19日电 (宜环宣)湖北省宜昌市环保局日前通报了10起环保典型案例,多家企业因超标排放、偷排废水、未批先建、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等问题被查处。
据通报,善溪窑村仿古尺瓦窑26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无污染物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宜化太平洋热电厂区燃煤锅炉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限产3个月;
当阳市4家土窑砖瓦厂,因未批先建,无污染物防治设施,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对4家土窑砖瓦厂的6名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利用暗管进行偷排废水,处以罚款9万元,对当事人毛某、王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粉厂因废水直排,被处以罚款10万元,停产整治,同时对该保险粉厂的工段主任张某实施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远安县个体工商户刘某因非法加工煤焦油,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被查封生产设备,远安县检察院批准对刘某进行逮捕;
国营红旗蓄电池厂因废水直排,被停产整治,查封生产设备,罚款3万元;
当阳市个体工商户徐某因非法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被查封扣押生产设施,涉案的徐某等3名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拘留;
宜昌旭达商品砼有限公司因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按日连续处罚,罚款19.778万元;
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因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被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限产3个月。
通报称,2015年,宜昌市共计处罚企业112家,共计罚款396.39万元,其中行政处罚移送公安机关34起,行政拘留9人;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起,刑事逮捕1人,刑事拘留3人;查封扣押2起,限产停产整治5起,提请政府关闭企业36家,按日连续处罚1起。
通报还表示,从2016年开始,宜昌将参照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改善、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国家空气质量考核标准和宜昌实际情况,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