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议的通知
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配合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深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委会已于10月24日印发了《关于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议的预通知》。经研究,定于11月6日在武汉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领导将到会宣讲、指导。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和各县市区安监局局长;
(三)有关中央在鄂及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
二、主要内容
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请国家安监总局及省政府有关领导、专家作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贯辅导。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6日上午8:30开会(武汉以外单位参会人员11月5日报到)。会期半天。
地点:九州通衢大酒店(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8号,洪山广场西南侧、武汉铁路局东侧)。
会场:九州通衢大酒店调度楼109会议室(武汉铁路局东侧)。
四、有关事项
(一)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央在鄂、省属重点企业,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4日下午4:00前报省安监局综合协调处。联系人:陈雄,传真:027-87277285。
各市州安监局负责通知所属县市区安监局长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4日下午4:00前报省安监局人事处。联系人:谭艳,传真:027-87277505。
(二)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对号入座,保持良好的会风。
(三)本次会议武汉外参会人员安排住会,在汉参会人员不安排住会。参会随行人员(含司机)食宿费用自理。
(四) 会务组联系人:薛作富,联系电话:87271442,传真:027-87367082。
会议宾馆联系人:李 丹,联系电话:027-51816666、51817777。
附件:湖北省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议回执表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1月3日
湖北省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议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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