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为了做好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2015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5〕206号)要求。现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授课试讲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作为教师的基本条件、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创新能力等。
(一)面试试题结构及时间
l.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试题3道,主要测查综合能力,分数占比为30%,时间10分钟。
2.授课试讲:满分100分,主要测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数占比为70%,时间15分钟。
(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民政厅的指导下进行。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小组考官人数为7人(含主考官1人),按规定从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选组成。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计时员,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兼报分员)。监督员在学院纪检监察人员中选派;工作人员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教职工中选派。
(三)确定面试考生
学院人事部门已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已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学院人事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同时,至少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发布面试公告。
四、考生抽签
面试考生顺序确定:按招考岗位进行分组抽签决定顺序,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并签名确认。招考岗位顺序确定:由每个招考岗位抽签为1号的考生,进行招考岗位面试顺序抽签。由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超过规定抽签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题本由1号岗位的1号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不叫姓名;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结构化面试10分钟,授课试讲15分钟。计时器摆放置考生视线范围内,由计时员分题计时,答题时间到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考生完成面试,退出考场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上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七、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8月8日上午8:30结构化面试;
2015年8月9日上午8:30授课试讲。
面试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教学楼三楼会议室。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湖北省民政厅和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此次招聘我院无任何其他报名地点、方式,不指定面试复习教材。请各位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培训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诈骗信息,谨防上当。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63401(学院党政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59494886(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