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小伙花2000元招嫖42岁女子 因对方来例假打人

25.12.2015  13:16

  22岁的男子酒后在KTV招嫖42岁卖淫女,支付2000元嫖资进行性交易,后发现对方来了例假,男子觉得倒霉晦气,强行索回嫖资。事后,两人都认为吃亏向公安报案,经民警调查,涉嫌卖淫嫖娼男女被行政拘留。

  20日,东岳公安分局东电派出所民警,接辖区同一KTV两起不同报警,陪酒小姐报称有客人对其施暴,客人报称被陪酒小姐敲诈。民警到场询问案情,发现双方言词含糊,经对案件进行甄别推敲,查清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卖淫嫖娼案。

  原来,12月19日晚,22岁的男子王某和一帮朋友在人民路某KTV喝酒唱歌,临近散场,醉酒的王某与其中一名42岁的陪酒女刘某约定,以200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

  当日凌晨2时许,两人来到五堰邮电街一宾馆开房进行性交易,交易完毕,王某发现刘某来了例假,自认为晦气的他,对刘某进行殴打,并要回2000元嫖资,同时要求刘某支付300元住宿费。无奈之下,刘某答应与王某回KTV拿钱支付住宿费。

  回到KTV,刘某同事为其出头,要求王某向被殴打的刘某支付2000元赔偿金,王某拒付,经过几个小时僵持,两人分别报警。

  经民警细致排查,很快查清这是一起卖淫嫖娼案。目前,东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具有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王某、刘某分别处以10日行政拘留,对存在问题的娱乐城调查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