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湖北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
16.12.2014 12:45
本文来源: 总工会
近日,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湖北省人社厅出台《进一步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试行办法》,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突出工作能力业绩,使技能人才更加贴近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贴近职工素质提高。
该《办法》明确,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须具备一定规模、职工培训鉴定工作基础较好、设施设备满足培训鉴定需要。同时,《办法》规范了企业技能人才的评价范围,包括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初级、中级、高级技能鉴定,评价对象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评价内容为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价、技术标准考核四个方面。办法要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将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要求紧密结合。
本文来源: 总工会
16.12.2014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