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十堰加强市直机构工会工作

17.07.2015  12:51

湖北十堰市编委日前下发《关于市直群团组织机构设置及职数配备的意见》,对市直部门工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数配备提出明确意见,其中66个正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可按同级副职配备工会主席。

意见》规定,市直机关等18个行业(产业)工会主席可按同级副职配备,市总工会对市直行业(产业)工会主席进行协管;市委办等28个工会会员在80人以上及所属单位会员总数在120人以上的正县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可按副县级配备一名专职工会主席;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20个工会会员在200人以上的学校、医院及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按同级党政副职选配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专职副主席按中层正职配备。

据悉,2014年,十堰市市委下发《关于在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工会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保障待遇等。文件下发后,十堰市总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就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及职数配备问题,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编委出台了前述《意见》。

十堰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馥秀表示,“《意见》赋予市直机构工会组织更多资源与手段。广大市直工会干部和职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者、设计者、参与者,加强市直部门的工会组织建设,落实好市直工会干部的有关待遇,将使工会组织源头参与的渠道更畅通,服务大局的作用更大,服务职工的力度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