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企业“两危”因素须向员工公示
15.12.2014 18:45
本文来源: 总工会
记者蔡岩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要求企业自曝“家丑”,公开自身安全生产危险危害因素信息。该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重大危险源和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公告相关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
本文来源: 总工会
15.12.2014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