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后要与情人结婚 丈夫怒杀“小三”被判死缓
21.03.2016 11:26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妻子与情人网吧相识,告诉丈夫刘强(化名)她已出轨想离婚,再与情人结婚。丈夫开出补偿100万元才肯离婚的条件,想让妻子知难而退。后刘强持水果刀杀死男“小三”,还将男“小三”的弟弟捅成重伤二级。行凶后刘强投案自首,近日被武汉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28日11时许,刘强因其妻王丽(化名)与叶新(化名)有不正当关系,意欲报复叶新,遂携带水果刀至江夏区叶新的住处,朝叶新的胸腹部、背部等处猛刺十余刀,致叶新当场死亡。随后又持刀对在场的叶新的弟弟进行追杀,致其重伤二级。
王丽称,她在网吧做收银工作,叶新是她的邻居,经常在她打工的网吧上网,陪她聊天。2014年11月以后,她与叶新多次发生性关系。事发前一天晚上,刘强通过手机QQ聊天,问她与叶新的情况,她称想离婚,并告诉刘强,她已与叶新在外开房,表示离婚后跟叶新结婚。刘强不想离婚,故意开出补偿100万才肯离婚的条件,想让王丽知难而退。当晚,双方吵了起来,王丽让刘强不要去找叶新,说他打不过叶新。刘强当时就火了,去一家五金店买了一把西瓜刀,放进上衣口袋后去了叶新家行凶,结果酿成惨案。
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凌,为刘强提供法律援助。庭上,涂凌提出,刘强犯罪后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减轻处罚;本案系因情感纠纷引起,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等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以刘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编辑:丁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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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2016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