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妇联系统开展儿童防性侵、防溺水专项宣传和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妇联:
暑期为儿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儿童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经省妇联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在全省妇联系统内开展防性侵、防溺水专项宣传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儿童防性侵、防溺水安全隐患摸底排查
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群众开展儿童遭受猥亵、强奸的隐患和事件排查,特别是对监管有明显空档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其他困境儿童进行重点摸排。要联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特别是边远地区、山区学校、教学点等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漏洞,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要做好儿童溺水隐患的排查提醒,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确保安全警示标志和相关防护措施到位,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杜绝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对防性侵排查出的有关情况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向上级妇联报告,情况属实的迅速报警;对防性侵、防溺水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向党委政府报告,敦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
二、落实儿童安全教育全覆盖
各级妇联组织要联合教育、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将女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及其监护人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全方位多渠道认真开展宣传教育。要通过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相关网站提醒、开设基层宣传栏、学校课堂教育、进村入户上门提醒等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知晓率和自护能力。要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防性侵、防溺水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讲解,实现儿童安全知识普及全员覆盖、全域覆盖。
三、组织丰富多彩的儿童活动
各基层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作用,强化家长责任,开展邻里相望、十户联防;组织爱心志愿者关爱帮扶和安全提醒;依托妇女活动之家(活动室)、社区家长学校、留守流动儿童服务站、乡村学校少年宫,广泛组织健康向上的、深受儿童喜爱的各类文体活动,让儿童暑期活动有去处,用丰富的活动引导儿童远离非安全地带。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一旦发生儿童溺水、被性侵、被猥亵和其他权益被侵害事件,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迅速向上级妇联组织报告。各市州妇联要核准基本情况,并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报省妇联。
请各地于6月23日之前将本通知传达到村、社区,并将隐患排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妇联报送。省妇联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暗访和专项督查,对文件要求传达不及时、宣传有空挡、排摸不深入、整改不到位而引发性侵、溺水安全事件的,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市州将排查整改信息集中后,于6月27日前报送省妇联儿童部。
联系人:余燕 8723257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妇联
2014年6月16日
附:
隐患排查情况统计
市州: 填表人:
区域 | 隐患(线索)类型 | 基本情况 | 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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