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借款无法收回 荆门男子连续3天大闹银行

07.05.2015  19:59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7日电 (龙轩)因借出的钱无法收回,荆门一男子接连三日在银行大厅滋事,扰乱银行正常工作秩序。5月7日,记者获悉,该男子被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滋事男子为张某,今年43岁,是沙洋人,2013年底,张某和一位朋友得知东宝区一家公司负责人史某已向该区一银行申请900万元贷款,不日将审批到账。在此情况下,张某便和朋友借款150万元给史某,只待史某申请的银行贷款到账后便归还他们,但因为种种原因,史某申请的银行贷款没能审批下来,致使史某无力归还。

  见借出的钱无法收回,张某将责任归咎于银行,认为在他们借款时,银行一工作人员担任了担保人的角色,现无法收回借款,银行需要负责。但该工作人员表示并未为史某担保。

  4月28日至30日,张某屡次来到该行营业部摔砸办公物品,谩骂工作人员,阻碍客户办理银行业务。30日11时25分,龙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银行,耐心对张某进行劝阻,要求他守法合理表达诉求。在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后,张某仍置之不理,继续在银行大厅内滋事,严重扰乱了银行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多次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民警采取果断措施,强行将张清华带至派出所。后张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