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现状分析

14.10.2014  15:04

 

就业是民生之本,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大冶市各级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使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法制化道路,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残疾人由于受残疾障碍和外界影响,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还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依然存在就业总量不多、质量不高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为了深入了解我市当前残疾人就业状况,分析问题,寻找对策解决问题,特对我市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了分析调查。 

一、我市残疾人就业现状

据统计,我市共有各类残疾人6.0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8%,处于16-59岁就业年龄段的有3.0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50.1%,已登记办证残疾人14772人,16-59岁就业年龄段的9196人,已实现就业6856人,登记就业率已达到77%以上,其中分散按比例安置383人;集中安置就业898人;个体从业5575人。当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已形成了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多种格局。

1、创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是解决残疾人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市福利企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从调查情况看,一是福利企业总量上升,1999年仅有6家,2012年已有32家;二是安置残疾人数字逐年提升,1999年仅96人,到目前已安置898人,占残疾人登记总数的14.9%,较99年已翻了近10倍;三是福利企业落实了各项用工政策待遇,残疾人已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五险,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上不封顶,下要保底,残疾人平均月薪都在900元以上。

2、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我国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又一重要举措,我市通过分散按比例工作安置的残疾人逐年增加。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省政府334号令以及我市相应出台的办法和规定,有力的促进了安残工作的开展,许多单位从对安残政策不了解变得了解,从不愿安残或缴纳残保金,到主动安残或主动缴纳“残保金”。从1998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已分散安置残疾人383名,收取残保金从98年的不足30万元上升到2013年的520万元,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了充实的资金保障,获得了中国残联、省、市残联的充分肯定。

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扶持优惠政策的相继出台,个体就业人数不断上升,截止09年4月个体就业及外出务工数已达到4767名;盲人就业也有了良好发展形式,目前全市开办盲人按摩所29个,就业盲人110多人,特别是我市原汪仁镇盲人罗文玲,在残联的资助培训下,于2001年开办的快康按摩所,现已安置盲人13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07年被省残联评为“湖北省盲人按摩示范店”。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登记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中,还有2066人未实现就业,占已登记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总数的25%。已经就业的残疾人,还存在就业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就业层次不高等问题,相对于健全人,我市残疾人就业形式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前,受经济下行影响,社会总体就业压力增大,给残疾人就业带来不利影响,据调查,截止2014年春,全市因失业返乡农民工有1.97万人,占务工人员总数的43.78%。同时,我市市内企业失业率明显上升,就业总人数净减16618人,进一步加剧我市就业压力,客观上对残疾人就业构成威胁。

2、残疾人整体劳动技能素质低,使残疾人就业工作出现“两难”局面。根据调查,我市已登记残疾人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仅有1295人,占登记残疾人总数的10%,而小学和文盲的有10904人,占登记残疾人总数的90%,明显低于健全人。而我市现已成为资源枯竭型城市,正在实施经济转型,原有的一些集中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大都属于矿产资源加工生产的类型,用工要求不高,实施经济转型后,我市引进的都是一些高、新技术型企业,用工要求较高,而残疾人缺乏就业技能,难以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呈现“就业难”和“招工难”的两难局面。如在今年招开的残疾人就业招聘会中,我市诚信电子公司,需要招收110名残疾员工,但符合其用工条件的仅有30多名。

3、残疾人自身参与社会意识不强,就业观念较差。许多残疾人认为残疾就是无用,生活就是要靠家庭、靠政府、心里没工作的概念。我市残联自05年起就出台政策,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种社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并承诺对参训残疾人提供生活费、培训费,但参加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少之又少,2014年全年仅有200多人。

4、社会歧视残疾人现象还客观存在,具体表现一是在就业机会方面,尽管保障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已颁布多年,残联自身也通过各种渠道对此进行了宣传,但社会还存在残疾人就业歧视现象,“健全人未能就业,那顾得上残疾人”成为口头禅。至今仍有许多单位宁愿交纳保障金而不愿安排残疾人,说明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偏见依然存在;二是一些企业在思想观念上认为残疾人做不了什么事,福利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工种也多是勤杂、门卫、装订、包装等报酬低、劳动时间长的岗位,造成残疾人就业质量不高。

5、在扶持政策上,对残疾人的优惠扶持力度不够。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全民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如在小额担保贷款、工商登记、创业培训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中,仅仅只是将残疾人纳入了救助范围,而残疾人同下岗失业、返乡农民工等其他健全困难人群相比,就业竞争力处于绝对劣势,是需要特殊照顾,进一步扶持的。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对策

残疾人就业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只有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全社会自觉参与扶助的大格局,残疾人就业才能真正融入到社会的各行各业。

1、残疾人由于文化素质差,在社会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素质培训尤为重要,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培训工作,既要以就业需求为出发点,依托社会资源举办各类短期技能培训班,帮助残疾人掌握生产工作技能,加强就业前培训;又要以职业要求为落脚点,加强企业内残疾人在职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适应能力;同时要以创业意识为关节点,加强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残疾人个体就业提供帮助。

2、要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扶助政策落实督办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清理各项行政性收费,准确掌握应减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并报请人大、市政府组成强有力的检查组,每年有重点地对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残疾人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3、建立残疾人创业扶助基金,在残疾人就业的三种形式中,个体从业是最主要的方式,也是符合残疾人居住分散,不宜离乡、残疾等特点的,尽管残疾人普遍文化水平较低,但只要有就业能力,基本上都可以从事简单的个体经营或庭院特色农业生产来谋生,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但由于残疾人经济实力较差,即使有一技之长,苦于没有资金也同样无力自主创业,残联作为主管部门,可以从扶贫角度,设立自主创业基金,实行“低息借款、分期还贷、联户担保”的原则,为那些有项目、有技术的残疾人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实现个体从业。

4、要进一步加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这项工作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只有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才能促动用人单位愿意接受残疾人,从而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要继续贯彻落实已有的福利企业政策,对现有福利企业切实搞好服务,为福利企业巩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5、要加大残疾人就业宣传力度,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众的教育,营造残疾人就业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来增强残疾人的就业意识,让其主动融入主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