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一男子刺伤岳父妻弟获刑6年1个月

11.07.2014  10:12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11日电 (万维昂)小夫妻吵架闹矛盾,双方家人不从中化解反而火上浇油,最终酿成血案。近日,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大冶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并赔偿两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吕某与小芳(化名)均为90后,二人同住一个小区,2012年两人相恋并结婚,婚后不久常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10月,俩人再度发生争吵,小芳一气之下搬回娘家。

  见女儿受委屈,小芳父母想找亲家讨个说法。2013年10月5日上午,小芳父母找到吕某父母,四人一见面即发生激烈争吵,相互指责对方的子女。

  外出回家的吕某刚好见到这一幕,顿时怒从心起,快步跑回家中,拿起一把匕首冲下楼。小芳的弟弟小强(化名)得知父母与人争吵的消息,这时也赶了过来。吕某与小强一碰面就扭打在一起,小强人高力大,吕某被连续踢了几脚,恼怒异常,拿出匕首,朝小强的腹部刺去,小强应声倒地。小强的父亲见儿子被刺倒,连忙赶来夺吕某的匕首,也被吕某刺中右手肘。

  经法医鉴定,吕某的岳父石某、妻弟小强均构成重伤二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常言说得好:家和才能万事兴。血案发生后,吕某与小芳的的婚姻也随之解体。夫妻间发生摩擦是很正常的事情,此时双方应相互谅解、宽容,双方的父母家人应从中调解,及时化解矛盾,而不应添柴加火,激化矛盾。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