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一医务人员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获刑

26.04.2016  15:40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26日电 (焦丹)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大冶市某卫生院职工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大冶市陈贵镇已婚育龄妇女黄某,政策外怀孕第三胎,孕时三个多月在外地B超鉴定得知是女孩。2015年9月17日,她经熟人介绍到大冶市金湖卫生院找到李某私下注射引产针,9月18日李某在家中给黄某实施人流手术并收取报酬2300元。术后,黄某因子宫壁损伤及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后转到大冶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9月24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被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造成一人死亡,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死亡与李某的引产手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黄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期依法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的终审判决。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