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项医保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16.11.2022  20:45

  新华网武汉11月14日电(连迅、黄姗)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日前披露,近年来,湖北省医疗保障部门从群众异地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入手,采取多种方式,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医保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就医需求,今年以来,湖北省全力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今年10月底开始,湖北省所有市州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以往,门诊慢特病患者跨省就医时,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再携相关纸质票据到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申请报销。如今,湖北省已认定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外省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外省已认定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湖北省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据介绍,参保人拟办理相关事项时,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异地备案”栏目,查询全国各省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各统筹地区公布的门慢特结算告知书、全国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以及查看本人是否具有门慢特资格,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跨省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报销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同时,湖北省于10月底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并将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等3个事项的办理时限由法定承诺的20个法定工作日压减为15个工作日。依托湖北省100本电子证照库,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实现免提交,医保电子凭证通过网络核验方式实现免提交,生育医疗费支付事项受理材料也无需“出生证明”。

  为了拓宽办理渠道,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事项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上线的同时,湖北省各市、州、县均将此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办理渠道上线,积极探索微信小程序等其他办理渠道,进一步推动事项的“掌上办”“指尖办”。目前,湖北省已制订全省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统一经办流程、行使层级、办理渠道、办结时限等关键要素,并在服务场所对外公开事项名称、办事指南、办理材料、承诺办理时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