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15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通报

31.03.2015  12:33

  3月30日,宜昌市通报15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据介绍,这15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布在全市各县市区,其中不乏福利院、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单位和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集中在只有一个疏散楼梯,消防器材设施不符合要求、不能正常使用,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方面。

  目前,我市针对每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责任捆绑”,凡是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系统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要从资金、方案和时间三个方面入手,确保整治效果。另外,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严格执法,对态度消极、行动缓慢的单位采取停业、罚款、查封等措施,保证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记者王夙志、通讯员王申)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