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违法围湖挽埂 洪湖警方责令限期拆除

16.02.2017  10:02

   中新网湖北新闻2月16日电 (吴道敏 杨芬 刘尚斌)2月15日,洪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对顶风作案、围湖挽埂、损毁洪湖大湖水域的违法行为人张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为加强洪湖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9月初全面启动洪湖大湖“拆围”工作,目前已进入煞尾验收阶段。然而,洪湖市滨湖办事处张坊渔场村民张某(男,43岁),在春节期间,租用一台水上挖掘机,分别于去年腊月二十八和今年正月初三、初四、初七4个时间节点,每天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4时,利用夜色作掩护,擅自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张坊渔场叶家墩北岸加高加固围堤1970米,强占洪湖大湖水域面积约50亩,恣意在洪湖大湖内围湖挽埂“搭疤子”,企图画地为牢,筑埂围池养鱼。

  获悉此情后,洪湖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范礼平,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该局治安管理大队展开调查,民警迅速查明张某任意占用、损毁国家水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围埂,恢复大湖原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