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金融扶贫”创新进行时

18.03.2016  10:21


  ---关于团风县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调研思考


   

  2015年以来,团风县以扶贫小额信贷作为创新扶贫体制工作的突破口,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金融扶贫良性互动,拓展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特惠政策措施,加快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

  一、主要作法

  (一)突出“两个主体

  一是突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体。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知晓扶贫贷款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进行评级授信,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推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自主发展。二是突出市场运作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商行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量身定制贷款产品,创新设立“扶贫小额创业贷款”,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量身定制贷款产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能人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协会+合作社+大户+基地+农户”项目,在明确扶贫责任、帮带机制并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合同的前提下给予贷款支持,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注入担保金的协会或专业合作社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笔200万元。

  (二)严格“三个步骤

  1、严格评级授信。在县农商行、县扶贫办指导下,各乡镇组织召开初评工作会,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开展评级授信。发放了《贫困农户评级授信表》,颁发了《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证》,建立了贫困农户评级授信总台帐,初步实现全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与银行贷款管理系统信息共享。

  2、严格项目推荐。乡镇扶贫助理、乡镇农商支行根据《扶贫小额创业贷款摸底统计表》《农商行扶贫小额创业贷款客户评级授信表》和《贫困户信用贷款证》,对贷款对象户的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可行性、真实性核实调查,据实填写《“扶贫小额创业贷款”业务推荐表》,推荐表中申请贷款额度以农商行授信额度为准。

  3、严格贷款发放。一是贷款上报。每月10日前各乡镇将已审核、审批合格的贷款《团风县“扶贫小额创业贷款”业务推荐表》和《帮扶增收合同书》及汇总表上报县扶贫办。二是贷款复核。每月13日前县扶贫办将已复核的各乡镇《团风县“扶贫小额创业贷款”业务推荐表》和《帮扶增收合同书》签字盖章后返回各乡镇。三是贷款发放。每月15日前各乡镇将县扶贫办复核的《团风县“扶贫小额创业贷款”业务推荐表》和《帮扶增收合同书》提交各乡镇农商支行;每月20日前各乡镇农商支行将贷款对象的贷款资料整理完整后送县农商行审核审批,每月25日前县农商行将各乡镇农商支行送达的贷款资料审核批复后,将审核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收到县农商行审核批复结果后以书面形式回执给县农商行,县农商行再通知乡镇农商支行在每月30日前放款。确保贷款当月申报,当月审批,当月发放。

  (三)确保“四个到户

  一是政策落实到户。坚持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目标,将是否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关、是否直接带动贫困户脱贫作为唯一标准,严格落实小额信贷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扶尽扶。二是项目直扶到户。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扶贫特色产业,增加家庭收入。根据项目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额度,最长不超过3年、单笔1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三是帮扶带动到户。专业合作社及能人、大户贷款对象需与帮扶贫困户签订《帮扶增收合同书》,受扶贫困户可同时享受多个帮扶项目。四是验收考核到户。县扶贫办与县农商行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按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县乡组织验收工作专班,全面检查贷款对象真实性、合规性,产业项目的效益,《帮扶增收合同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责令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主要经验

  (一)平台推动

  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了团风县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团风县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各乡镇、相关部门、协会、合作社成立了相关的组织机构,各行政村相应成立了“小额扶贫创业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三方职责,实行三级联动。二是搭建资金平台。扎实做好小额扶贫创业贷款担保试点工作,筹措铺底担保金300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0万元、专业合作社和协会资金1000万元),统一存入团风县农商行担保金专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分类贷款,分类代偿。三是搭建合作平台。分别与县农商行、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签订了《小额扶贫创业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政策驱动

  一是瞄准特困群体。政府搭台,金融部门、协会、合作社、能人大户、贫困户唱戏,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是旁观者,而是直接的参与者、受益者。二是落实特惠政策。由于小额扶贫创业贷款有“两免”优惠,上门服务、贷款灵活、利息低、全贴息保障等特点,使广大贫困户真正享受到了特惠政策,彻底改变了过去贫困户被边缘化、扶贫资金扶富不扶穷的局面,增强了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形成扶贫合力。通过扶贫贷款,放大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扶贫效益,发挥了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整合了产业扶贫资源,形成了新的扶贫攻坚合力。四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构筑了协会、银行、政府三道“防线”,降低了财政扶贫资金风险。五是壮大特色产业。通过财政扶贫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的有效捆绑和放大,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新型主体加大扶持的同时,扶贫特色产业也得到发展壮大。

  (三)奖励拉动

  要将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从产业精准扶贫入手,印发了《团风县发展生产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试行)》(团政发[2015]18号)文件,确立了“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因户择业、依法自愿、乡镇实施”的原则,建立了全方位的推进机制,制定了贫困户自主发展“六大工程”、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七种模式”的扶持政策“套餐”,通过制定这一系列奖补政策,鼓励了贫困户和市场主体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同时拉动贫困户和市场主体对小额扶贫贷的需求,加速了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促进了产业发展,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扶持范围要拓宽

  目前,省规定扶持范围为: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购置小型农机具等。范围有限,阻碍了部分贫困人口和市场主体的发展。

  建议:一是扶持范围根据各地实际,延伸到能帮助贫困户自主发展、市场主体能直接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相关项目。如开商店(包括电子商务),农村小型运输,电器、机动车修理,小型建筑,农业工程承包等。二是允许贫困户在自身确无发展项目的情况下,以扶贫信贷资金为资本,与经济实力较优厚、信誉较好的市场主体建立投资入股关系(也可以同时打工增收),明确权、责、利,确保信贷用在实处,确保贷款无风险,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

  (二) “两免”政策要落实

  上级文件和我县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贫困户借贷必须是 “两免”(免担保、免抵押),而实际操作中,金融部门还是对部分贫困户设立了担保条件,而真正的贫困户是没有人愿意担保的。因此有一部分贫困户 “望贷兴叹”,因而不能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目标。

  (三)扶持对象年龄要灵活

  金融部门对农村贫困户户主60岁以上不纳入贷款对象,但现实中农村现在60岁的健康老人是主劳动力,另外,很多户主是60岁的贫困家庭中还有其他青壮年劳力,金融部门只认户主超过了60岁,而不考虑其他劳动力。因此,建议金融部门要灵活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灵活运行小额信贷政策,因户制宜,全方位为贫困户服务。

  (四)基层工作人员要解决 “两怕

  乡镇普遍存在扶贫助理担负扶贫任务重、工作量大、缺少工作经费、精力有限等问题。信贷员顾虑贫困户发展产业能力有限,怕贷款收不回。因此,建议一方面要将金融扶贫作为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要求各级抓推进、推落实;一方面鉴于特殊时期扶持的多是特殊对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对基层工作人员,只要不是违法违纪,不是人为失误,应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这样才能体现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一切为了精准脱贫,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另外,要加强乡镇金融扶贫工作专班力量,确保最大限度推进落实小额信贷、产业精准扶贫政策,最低限度降低金融风险、财政扶贫资金风险、贫困户“被脱贫”风险。

  (五)多家银行竞争要慎重

  2015年初,省扶贫办关于小额扶贫信贷指导文件(征求意见)中要求各地与邮政银行合作实施这项工作。我县当即与省办沟通,建议在文件中不要具体指定一家金融机构,而且建议在各地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首选农商行,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多选银行可以竞争,避免独家经营,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信贷规模;二是农商行是湖北省各级政府的银行,便于协调;三是农商行较其他银行来讲,具有网点齐全、人力雄厚、农村业务熟悉贷款方式灵活等优势。最后,省扶贫办采纳了我县意见,2015年我县首选了与团风县农商行合作,总体上是满意的。

  2016年按照新的小额信贷实施方案,县政府计划让邮政银行参与合作,注入新的担保金。但目前我们举棋不定,原因在于:如果不搞两家以上银行合作,就不能建立竞争机制,农商行迟早会“傲盘子”。如果同时和几家银行合作,在竞争力增加的同时,也会出现不利于工作的方面。一是其他银行没有全覆盖的网点,工作不能全面推进;二是银行之间会“挑精弃肥”,即抢着对好的对象放贷,对差的、真正需要扶持的对象不闻不问;三是工作推进不力,甚至出现问题时会相互推诿,造成责任不清,银行越多,会出现俗话说的“一个和尚挑水吃,二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小康社会是全党、全国、各级、各部门所有党员干部当前的头等大事,是政治任务。在政府主导的与金融部门友好合作的同时,应建立对金融部门参与精准扶贫的约束机制,要充分体现金融参与扶贫的特色、特点和特殊优惠政策,要彻底改变观念、方式、方法,清除市场竞争中存在的“要进来时削尖脑袋钻,进来后讲条件、慢作为”不良现象,同心同德,共谋大业。团风县扶贫办      陈  敏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