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发生命案忙坏警察 原来是报假警闹“乌龙”
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31日电 (刘菊红)罗田一名女子无聊至极,居然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杀了人。罗田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了命案侦查机制,经多方调查,才发现这是一出报假警的“乌龙”闹剧。
2016年10月29日15时17分许,罗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警员接到一个134开头的手机号打来的报警电话,电话中一个女人的声音报称自己杀了人,让警察快来。接警员立即向其询问具体情况,不料,对方突然挂断电话。接警员随即回拨该手机,却提示号码已停机,无法再主动联系。
是真发生了命案还是另有原因?不足十秒的报警电话录音中,接警员也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立即向局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马上指示刑侦大队按命案程序展开调查。
通过报警的手机号,刑侦民警查到该手机号实名登记人为河铺镇丁某,但手机处于停机状态。刑侦民警马上将情况通报给河铺派出所,火速查找丁某下落。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得知丁某现在在罗田县城一餐馆打工后,刑侦民警迅速在县城某餐馆找到丁某。
看到突然找上门的警察,丁某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了民警的询问,才知道原来是手机惹的祸。丁某告诉民警,自己买了新手机换了新号码,原来134开头的那个手机号没有再用,连同旧手机一起给了上中学的儿子小彭当闹钟使用。民警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得知,小彭某当天下午将手机带到补习班,补习班同学瞿某(女,骆驼坳镇人)借其手机拨打110报警称自己杀了人,而此时瞿某已放学回家。民警迅速在骆驼坳找到瞿某,瞿某供认是自己借小彭的电话报假警。瞿某说只是想开个玩笑,看看报警电话“好不好使”,不想警察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因瞿某、彭某均系未成年人,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警方提示:报假警占用的是公共资源,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恶意报假警,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