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力兑付后出逃湖北被抓获

17.05.2015  13:37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17日电 (王斌华)加入公司成为公司员工,并以员工身份投资该公司便可以获取月息3分至4分高额回报。犯罪嫌疑人武某为了扩大公司规模,以高息为诱饵,在河南省偃师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万元,终因不能兑付利息,被群众举报。5月13日,在湖北省利川火车站被铁路民警抓获。

  当日,襄阳铁路公安处利川车站派出所接到可靠线索,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将在利川站乘坐火车。接到通报后,利川火车站派出所民警严密布控。8时45分,民警在进站口将犯罪嫌疑人武某抓获。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武某是河南省某公司负责人,该公司主要从事以木瓜系列产品的种植、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了融资扩大公司规模,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间,武某在未获得银行授权的情况下,指使犯罪嫌疑人温某以高息为诱饵,组织多名业务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余万元。2015年5月,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4000余万元不能向公众兑付,受害群众近200人。河南省偃师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介入调查,并对已“失联”犯罪嫌疑人武某上网追逃。

  嫌疑人武某到案后,交代了其犯罪事实。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涉及河南省偃师市、济源市等多地,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

(编辑:裴春梅)